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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实科技(3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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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实科技(300513) -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2025-04-29 03:17
保险计划 - 公司拟为董监高买责任险,赔偿限额不超1亿/年,费用不超50万/年[1] - 投保人是公司,被保险人是公司及全体董监高[1] - 保险期限12个月,续保或重投在方案内无需另行审议[1] 审议安排 - 2025年4月28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议案[1][2] - 全体董监高回避表决,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1]
恒实科技(300513) - 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5-04-29 03:17
业绩与分红 - 2018年销售收入破10亿[39] - 2024年7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979,190.43元(含税)[77] 用户与投资者互动 - 投资者电话访问415次,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92份[77] - 发布定期报告200 +份,发布临时公告73份,举办业绩说明会1次[77] 未来展望 - 2025年专注电力行业,巩固现有业务,探索新营销模式,布局能源新业态[22] - 继续完善治理结构、加强风险管理、提升信披透明度[153] - 继续加强节能减排,探索绿色能源技术,参与碳交易市场[153] - 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155][156] - 继续推动数字化转型,完善员工福利和培训计划[157][158] - 继续参与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159] 新产品与新技术研发 - 推出低碳智慧能源管理软件平台,具备“五库一管”核心体系[99][100] - 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采用Springcloud微服务技术[94] - 自主研发碳排放全景可视化管理平台[109] 市场扩张与业务布局 - 围绕特定思路搭建全省光伏电站资源库,助力能源转型[86] - 打造能源互济型虚拟电厂,构建电力市场交易平台[88] 公司治理与管理 - 2024年组织召开股东大会10次,董事会6次,监事会5次[70][71][72] - 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51项,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15项[71][72] - 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66] 公司资质与荣誉 - 建立环境、质量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BCC认证[83] - 具有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凭证[83] - 截至2024年末共有发明专利62项,实用新型专利95项,软件著作权558项[147] - 截至2024年末累计参与2项国家标准、12项行业标准制定[149] 员工与党建 - 截至2024年末员工总人数为1908人[119] - 恒实科技总部党支部2024年召开党支部委员会11次,研究事项10项,理论学习16次[59] - 子公司辽宁邮电党委2024年组织开展多项主题党建活动[61] 社会责任 - 积极践行环保承诺,加强节水、节电管理,规定办公楼全楼禁烟[83][85] - 辽宁邮电开展“助学筑梦‘邮’我同行”爱心捐赠活动[145]
恒实科技(300513)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4-29 03:17
担保额度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10亿元,期限一年[4] - 辽宁邮电新增担保额度9亿元,占净资产比例65.64%[6] - 恒泰能联新增担保额度5000万元,占净资产比例3.65%[6] - 恒实盛景新增担保额度5000万元,占净资产比例3.65%[6] - 截至披露日,担保额度总金额8.74亿元,占净资产59.64%[12] - 截至披露日,实际担保总余额5.65亿元,占净资产38.55%[12] 财务数据 - 辽宁邮电2024年末资产23.41亿元,负债16.81亿元,净资产6.59亿元[7] - 恒泰能联2024年末资产5995.78万元,负债1927.03万元,净资产4068.75万元[10] - 恒实盛景2024年末资产8252.58万元,负债3140.24万元,净资产5112.34万元[8] 审批情况 - 本次担保预计额度需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
恒实科技(300513) -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5-04-29 03:17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适用时间与范围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之签章页) 2、组织管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 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薪酬发放标准 (1)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所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薪酬=基本薪酬+岗位薪酬+ 绩效。绩效: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等设定的业绩 KPI 指标,采取百分制考核换 算得分比例的形式,作为绩效工资的基数进行考核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在子公司领取的,按照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 业绩考核规定发放。 4、拟订与生效 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后执行。 ...
恒实科技(300513) - 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
2025-04-29 03:17
业绩总结 - 2024年营业收入11.14亿元,较2023年减少17.30%[3] - 2024年净利润 -9.92亿元,较2023年减少2492.37%[3] 现金流情况 - 2024年经营现金流净额 -1333.19万元,较2023年增长25.41%[3] - 2024年投资现金流入2096.93万元,较2023年增长336.90%[6] - 2024年投资现金流出2585.62万元,较2023年减少55.06%[6] - 2024年筹资现金流入8.80亿元,较2023年增长2.42%[7] - 2024年筹资现金流出10.23亿元,较2023年增长42.78%[7] - 2024年现金净增加额 -1.61亿元,较2023年减少324.93%[7] 资产与净资产 - 2024年末资产总额36.10亿元,较2023年末减少21.66%[3] - 2024年末净资产14.06亿元,较2023年末减少41.64%[3]
恒实科技(3005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29 03:17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项,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 ...
恒实科技(300513) - 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2025-04-29 03:17
董事薪酬方案 - 2025年度方案适用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 - 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10万元(含税)/年[2] - 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2]
恒实科技(300513) - 2024年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2025-04-29 03:17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13,证券简称恒实科技[1] 报告披露 -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4]
恒实科技(300513) -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2025-04-29 03:17
业绩报告 - 公司发布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1] -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 信息声明 - 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2] 时间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4]
恒实科技(300513)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9 03:17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要求,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公司 2024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毛群、张翼、程时旭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