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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德科技(3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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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德科技(30051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8 17:16
公司组织架构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对董事会负责[7] - 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12] - 设财务总监一名,对总经理负责[15] 总经理办公会议 -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总经理履行职权主要形式,包括经理级、工作例会和临时会议[18][19] - 经理级会议参加人员含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审议重大事项[23] - 经理级会议原则上每月一次,工作例会至少每月一次[23][31] - 召开经理级会议提前两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一天通知[25][32] - 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应参加人员出席方可举行,记录保管期限十年[20] 总经理权限 - 有权决定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的对外投资等事项,年度累计不超3%[9] - 有权批准单笔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的固定资产购置,年度累计不超3%[35] - 有权批准处置不同情况固定资产,有金额及年度累计限制[36] - 有权审批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的投资、融资事项,年度累计不超3%[38][39] - 有权代表公司签订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的相关合同[40] 总经理职责 - 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书面报告工作,接受监督检查[44] -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财务制度执行等重大问题[46] - 向董事长报告经营计划实施情况,遇重大事故两小时内报告[46] - 组织除董事会聘任外其他人员绩效考核[48] - 拟订人员薪酬激励安排以业绩评价为依据[49]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组织经理人员绩效评价,制定目标和方案[48] - 经理人员不参与本人薪酬及业绩评价决定过程[50] - 经理人员失职致公司损失应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50] - 细则修改由总经理组织拟订,经董事会批准生效[52] - 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并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日起生效[55]
三德科技(30051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7:16
制度依据 -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2] 信息披露要求 - 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等[5] - 公开披露信息应第一时间报送深交所,通过指定媒体发布[7] 报告披露 - 应公开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11]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形下必须审计[14]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5]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5] 特殊情况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时应立即披露相关情况[19]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关注[20] 披露期限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25] 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证券部组织编制草案,经审核后提请董事会审议,董事长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9]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草案由证券部起草,董事会秘书初审,提请会议审议后由其组织披露[30]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制定草案,董事会秘书初审,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提交董事长审批,总经理有权审批事项需经其和董事长审核批准,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1] 重大事件通报 - 董事、高管知悉重大事件应通报董事会秘书,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披露[32] 管理机构与责任人 - 信息披露工作管理机构为公司证券部[27]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按程序审批后以董事会名义发布[27] -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应指定联络人向证券部或董事会秘书报告信息[47] 相关主体义务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3]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了解因素并及时披露[24] 变更与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需在2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47]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处理结果需在5个工作日内报深交所备案[56] 培训与档案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并将年度培训情况报深交所备案[59]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部承办,相关文件分类专卷存档保管[53] 适用范围 - 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适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49]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等人员和机构[49] 审核机制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6] 责任承担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5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并了解财务经营情况[40][41]
三德科技(30051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7:16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1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3] -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还有视同关联人的情形[11][14] 关联交易类型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8类事项[10] 关联交易审批与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少于30万元(不含)交易(担保、资助除外),董事长签署生效[24]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交易(担保、资助除外),董事长提交议案,董事会批准后披露[24] - 金额少于300万元或少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的关联交易协议,董事长签署生效[26] - 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协议,董事会批准生效[26] - 单项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37] - 与关联法人交易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38] - 与关联人交易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8]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9] - 为持股少于5%的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规定执行[39] 关联交易特殊规定 - 公司不得通过拆借资金、委托贷款等9种方式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使用[15]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4种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5种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依次为国家定价、行业可比当地市场价、推定价格、协议价[20]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44]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4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42][4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包含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44] 子公司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46]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按交易标的乘参股或分红比例数额比照规定执行[46]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影响超10年则保留至影响消失[46]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少于”不含本数[47]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48] - 董事会可修改制度并报股东会批准,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8]
三德科技(30051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8 17:1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三名,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且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董事长等要求召开[8][27] - 定期会议提前7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8]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3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32] - 会议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有效[33] 职责履行 - 每季度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8] - 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8]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3] - 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2] 特殊情况处理 - 就职责范围内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的,公司应披露该事项并说明理由[8] - 存在财务造假等问题,应要求公司更正相关财务数据,完成更正前不得审议通过[10] - 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等问题,应督促公司做好后续整改与内部追责等工作[16] 其他规定 - 委员变动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前暂停行使职权[5]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应在十日内书面反馈意见[19] - 同意召开应在五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9] - 接受股东书面请求,可对违规董高人员提起诉讼[2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33] - 现场会议应作书面记录,出席委员和记录人需签名,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为十年[35] - 委员对未公开的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6] - 本议事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8] - 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并及时修改[38]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自审批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9]
三德科技(30051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顺诚)
2025-08-18 17:15
独立董事候选人条件 - 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培训证明[7]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非直接或间接持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及前十自然人股东[21]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单位及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23] - 最近36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32]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36]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37]
三德科技(300515) -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增选董事的公告
2025-08-18 17:15
董事会人员变动 - 公司董事会成员由5名增至7名[1] - 非独立董事由3名增至4名(含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1] - 独立董事由2名增至3名[1] 独立董事提名 - 董事会提名李顺诚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李顺诚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 任职要求 - 董事候选人经选举通过后,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3]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3] 候选人背景 - 李顺诚获科研项目资助超80项[6] - 李顺诚参与横向课题170余个,发表论文390余篇[6]
三德科技(30051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18 17:15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 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607140065[2][3]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7] - 股东对违法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违规决议可60日内请求撤销[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等对违规董事、高管诉讼[9]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26]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拟定选择标准等并提建议[2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8] 交易与审批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委托理财,以最高余额为交易金额[12]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与关联方达到标准的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2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报告,半年和季度报告也有报送时间要求[3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6]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39] - 公司因规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由董事组成[40] 其他事项 -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相关事项[42]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及《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备案登记手续[42]
三德科技(30051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08-18 17:15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委员会审核增选独立董事议案及李顺诚资料[1] - 李顺诚具备任职条件,承诺参加任前培训[1] - 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提请会议审议[2] 审查日期 - 审查意见日期为2025年8月14日[3]
三德科技(30051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7:15
离职情形与生效时间 - 制度适用于董事及高管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2]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低于法定人数需填补空缺后生效[4]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股东会决议通过自动离职[4] - 股东会决议解任,决议作出之日生效[4] 离职后义务 - 离职生效后应向董事会移交相关文件[7] - 忠实义务离职或届满后3年内有效[9]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9] 追责机制 - 发现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3]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
三德科技(300515)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18 17:15
数据相关 - 文件展示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 - 涉及控股股东等三类主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关联资金往来[3] - 表格含年初、半年度累计发生、利息、偿还、期末余额等数据项[3] - 表格涉及占用/往来形成原因和性质内容[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