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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名科技(3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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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名科技(300522) -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2025-10-29 19:33
人员与会议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5] - 总裁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总裁可随时召开[26] 报告与计划 - 财务部门按要求期限编制提交年报等[35] - 每半年度提交行业动态研究报告[36] - 总裁年度结束后一个月提交上年度总结[36] - 总裁每年12月31日前提交下年度工作计划[36] 报告与考核 - 重大合同等临时事项及时报董事会并抄审计委[37] - 内审报告报总裁和董事会审计委[39] - 总裁绩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组织考核[41] - 总裁薪酬与公司和个人业绩挂钩[41] 细则规定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解释修订[44][45]
世名科技(300522) -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9 19:33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3]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5]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进行业绩预告[15] 临时报告披露 - 临时报告由公司董事会发布,重大事件触及特定时点后需及时披露[20]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多种情况[21][22] 其他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2]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需及时披露[30]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 涉及公司收购、合并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6] - 公司应及时披露依法需披露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27]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29] - 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3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3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31]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需股东会审议[36]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财务资助超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3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38] - 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超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8]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41]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41] - 涉案金额占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45]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应及时披露[48] 暂缓、豁免披露 - 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暂缓豁免披露原因消除等情形应及时披露[51] -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可采用代称等方式豁免披露[51][52]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前需遵循提供信息部门申请、董事会秘书合规性审查、董事长或授权代表核查签发、董事会秘书发布的流程[55]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58]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等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文件报公司董事会秘书[59] - 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发布重大信息[59]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由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61] 责任相关 - 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等负责[63]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责任人[59]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64] - 董事等人员合规买卖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65]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包括董事、高管等[68] - 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流转保密制度[69]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69]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应受处分并赔偿[72][73]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76]
世名科技(300522) -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9:33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6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股东会,含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2] - 独立董事或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8]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6]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工作日公告说明[17]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30%由特别决议通过[34][35]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会议费用公司承担[10]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30]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5] - 关联股东应在会前5日声明关联关系[37] 股东会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3] - 审计委员会召集的会,召集人不能履职由半数以上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5] - 股东自行召集的会由召集人或推举代表主持[26] 董事相关 - 年度股东会董事会需报告工作,独立董事需述职[26] - 董事候选人由3%以上股份股东或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除外),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提名选举产生[38] - 3%以上股份股东提董事候选人临时提案,应会前10日书面提出[38] - 1%以上股份股东、董事会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9]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40] 股东会表决与实施 - 对提案逐项表决,按提出顺序进行[41] - 决议应公告出席会议股东等信息,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44] - 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表决通过之日[44] - 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44]
世名科技(300522) -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9 19:3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3名,独立董事2名[4] - 成员均为非公司高管董事[4] 提名与补选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特定情况补选应60日内完成[7]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可开临时会[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8]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9]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 - 下设审计工作组为办事机构[7]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23] - 公司为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7] - 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27]
世名科技(300522) -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9 19:33
管理架构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3]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及组织协调工作[12] 工作规范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3] - 应披露信息第一时间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9] -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46] 工作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六项原则[6] 沟通内容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等[9] 活动安排 - 业绩说明会结束后两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刊载[22] - 定期报告结束后可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22] 沟通方式 - 可建立与投资者重大事项沟通机制[23] - 可事先收集中小投资者问题并网络答复[24] - 可与投资者一对一沟通,不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26] - 安排投资者到现场参观,避免获取未公开信息[28] - 通过互动平台交流,不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4] 其他事项 - 可自愿披露规定外信息[14] - 在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19]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32] - 可聘请投资者关系顾问[3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50]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施行[51] - 苏州世名科技相关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52]
世名科技(300522) -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9 19:33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至少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开临时会[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 -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副组长可列席[17]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7] - 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8]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21]
世名科技(300522) -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9 19:33
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再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采用公开选聘方式,通过官网发布含评价要素和评分标准的选聘文件[8][10] - 审计委员会提议选聘,拟定事务所报董事会,审核后公示再报股东会批准,最后签服务协议[12]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3] 费用与信息披露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1]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及原因[11] - 应在年报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5] 改聘规定 - 出现六种情况时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7]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需了解原因并评价执业质量[17] - 董事会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通知,前任可在会上陈述意见[17] - 除特定情况,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18] - 拟改聘时应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18]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其他 - 负责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行政处罚[4]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自身监督职责情况报告[7]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0] - 选聘时需审查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明确信息安全责任[15]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需了解原因并报告[18]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负责解释[20]
世名科技(300522) -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9 19:3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刑事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不得被提名[10]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3] 独立董事任期与限制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3]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披露[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一名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1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审计委员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作出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3]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专门委员会职责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2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提建议[24] 其他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31] - 公司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1]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5]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的股东[35]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6]
世名科技(300522) -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9 19:33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不足50%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人员管理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监高并可适当调整[5] - 非经公司委派人员任命后2个工作日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34] 运营管理 - 公司职能部门对口指导、管理及监督,子公司每月反馈工作[6] - 子公司每年末编制年度报告及下一年经营计划,审议后上报[14] 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管理,财务部门每月报告[8] - 子公司按规定用资金,违规财务人员可制止并报告[10] 合同与重大行为管理 - 子公司重大合同经公司多部门会审,签署后备案[18] - 子公司对外投资等重大行为开会前3个工作日报告董事会[18] 交易与担保管理 - 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8][19] 信息管理 - 公司信息管理制度适用于子公司,董秘办为联系部门[21] - 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结束后2个工作日报送会议决议等资料[24] 考核管理 - 公司每年与子公司签经营目标责任书,下达考核目标[37] 审计与检查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6] - 公司对子公司经营管理实施检查制度[28] 其他管理 - 子公司行政事务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归口管理[31] - 子公司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接受人事管理指导等[34]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1]
世名科技(300522) -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9 19:33
担保管理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签署担保文件[2] - 董事会决定担保前需掌握被担保人资信状况[6] - 申请担保人反担保应与担保数额对应,禁止流通或不可转让资产应拒绝担保[7] - 为控股、参股子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7] 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八种情形需经股东会审议[8]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8] - 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且其他股东按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部分情形可豁免股东会审议[9]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8][9]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担保事项[9] 部门职责 - 财务部是对外担保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登记备案与注销[14] - 财务部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定期与银行核对,及时通报董事会秘书披露信息[14] - 财务部对被担保单位进行资信调查、评估,办理担保手续等工作[14] - 财务部加强对借款企业跟踪管理,收集财务资料,定期分析并报告[14]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等情况,财务部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15] 纠纷处理 - 担保事项出现纠纷,经授权公司派员处理,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16] 责任与制度 - 董事会视风险、损失等决定对有过错责任人处分[16]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