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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30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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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24 18:20
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3-085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1 日(星期四)14:30。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广信材料:致同专字(2023)第440A019705号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
2023-11-24 18:20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专项说明 3-5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鉴证 | | --- | | 1-2 报告 | 日止广信材料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 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3)第 440A019705 号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 材料")截至 2023 年 11 月 7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
广信材料: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3-11-24 18:20
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3-082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信材料")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 9,598.497859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西广臻")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也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本次增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广信材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1-24 18:20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 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公司编制定期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报告及相关信息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三条 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 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 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
广信材料:关于广信材料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11-24 18:20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广信材料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 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广信感光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4 号),同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 2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920,663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89 元,本次募集资 ...
广信材料: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11-24 18:20
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3-077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 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李有明先 生、曾燕云女士、张启斌先生、刘斌先生、安丰磊 ...
广信材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1-24 18:20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 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 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六条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负有保荐责任,保荐 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届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保荐机构应当继 续履行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1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 ...
广信材料:独立董事制度
2023-11-24 18:20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 板规范运作指引》")、和《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指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 5%但对上 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
广信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陈长生
2023-11-24 18:20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规定的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声明人 陈长生 ,作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 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 明如下: 一、本人已经通过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 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 是 □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 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 的相关规定。 五、本人已经参加 ...
广信材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3-11-24 18:20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规定,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就推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查,被提名人陈长生、刘晓亚、吴颖昊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其符合公 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同意推选陈 长生、刘晓亚、吴颖昊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陈长生、朱民、王涛 2023 年 11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