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股份(30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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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益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小华)
2024-04-28 15:51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罗小华) 本人作为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维护了公 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罗小华,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 深圳中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市客商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华丰 百利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德晟会计师事务所高 级经理、深圳市众贷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汇畅通贸易有 ...
同益股份: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4-28 15:51
人事变动 - 2024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吕雅萍为证券事务代表[1] - 吕雅萍任职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1] 人员信息 - 吕雅萍1989年出生,本科,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4] - 曾任职多家公司,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4] - 未持股,无关联关系,无违规违法失信情况[4]
同益股份:关于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28 15:51
综合授信与担保 - 公司拟申请不超4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2] - 公司拟提供不超13亿元担保额度[2] - 为资产负债率≥70%子公司担保不超4.7亿元[5] - 为资产负债率<70%子公司担保不超8.3亿元[5] 子公司新增担保 - 香港同益新增3.5亿元,占比32.78%[5] - 苏州创益新增0.6亿元,占比5.62%[5] - 前海研发新增0.2亿元,占比1.87%[5] - 广东恒盛通新增0.5亿元,占比4.68%[5] - 江西高分子新增4亿元,占比37.46%[5] - 江苏高分子新增2.1亿元,占比19.67%[5] 子公司业绩数据 - 截至2023年末香港同益营收53959.93万元,净利润611.38万元[8] - 截至2023年末苏州创益营收12747.97万元,净利润 -101.38万元[8] - 截至2023年末前海研发营收2039.43万元,净利润384.89万元[8] - 截至2023年末广东恒盛通营收23350.96万元,净利润1298.74万元[8] - 截至2023年末江西高分子营收28899.90万元,净利润 -1165.77万元[8] 其他 - 截至2023年末公司实际担保余额45483.60万元,占比42.60%[11] - 董事会审议通过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议案[10] -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未签协议,总额不超额度[9] - 为子公司担保利于业务发展,风险可控[10]
同益股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8 15:51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鹏盛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 - 续聘议案已获董事会通过,监事会同意,需股东大会审议[12][14][15]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3年底,鹏盛合伙人110人,注会488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注会103人[4] - 2023年业务收入40949.97万元,审计收入25998.4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707.60万元[4]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收费208万元[4] - 已计提职业风险金2653.42万元,购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5] - 近三年受监管措施2次,4名从业人员受措施1次[6] 审计费用 - 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5万元,2024年协商确定[10]
同益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祚文)
2024-04-28 15:51
2023年情况 - 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全出席且全投赞成票[4] -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3次[4] - 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6] - 就年报审计召集召开沟通会议3次[6] - 参加薪酬委员会会议2次[7] - 应参加专门会议1次,无缺席[9] 2024年展望 - 独立董事继续履行义务,维护股东权益[15] - 为公司发展提建议,为决策供参考[15]
同益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8 15:51
鹏盛事务所情况 - 2023年末合伙人110人,注册会计师488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的103人[1] - 2023年度业务收入40949.97万元,审计收入25998.46万元,证券收入1707.60万元[1]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审计收费208.00万元[1] 审计机构变更 - 2023年12月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通过变更鹏盛为审计机构议案[2] 审计沟通与报告 - 鹏盛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 2023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多次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相关事宜[5][6] - 2024年4月审计委员会通过年度相关报告议案并提交董事会[7]
同益股份: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8 15:51
人员情况 - 鹏盛事务所2023年合伙人110人,注册会计师488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103人[1] - 项目相关人员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2] 业务业绩 - 2023年度业务收入总额40949.9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998.4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707.60万元[1]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审计收费总额208.00万元[1] 风险保障 - 已计提职业风险金2653.42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0万元[11] 审计工作 - 2023年就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公司及时沟通且无分歧[5] - 针对公司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的审计工作方案[8] - 配备专属审计团队,投入足够资源支持业务执行[9]
同益股份: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8 15:5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30,319,762股A股,发行价2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21,555,121.00元,净额607,140,077.63元[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7,795.18万元,2023年度使用1,249.94万元[2] - 2023年公司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1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211.36万元[2] - 募集资金总额为60714.01万元,本年度投入1249.94万元,已累计投入27795.18万元[25] 项目调整 - 2023年4月、5月相关会议同意终止“特种工程塑料改性及精密注塑项目”,变更“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11] - 公司调整“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计划进度,预计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8] - “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租赁变自建,预定可使用日期延至2025年12月31日[19][29] 项目投资进度 - 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43.33%,本年度投入464.27万元,累计投入9302.42万元[25] - 特种工程塑料改性及精密注塑项目终止,累计投入2410.49万元[25] - 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预计投入21535.86万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3.65%,本年度投入785.67万元,累计投入785.67万元[25][29]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0%,累计投入15296.60万元[25] 其他事项 - 公司多个子公司、孙公司及自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4][5][6][8] - 2023年7月注销交通银行深圳香洲支行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部分账号[10]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等情况[12][14][15][16] -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7] - 报告期内及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均为10053.85万元,累计变更比例为16.56%[25] -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21]
同益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8 15:51
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雪海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通讯会议、记名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雪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http:// ...
同益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4月)
2024-04-28 15:51
公司变更 - 2024年4月25日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原住所为深圳宝安区新安街道壹方中心北区三期A塔1001,邮编518101[2] - 修订后住所为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宝华森国际中心C栋501 - 512,邮编518126[2] - 《公司章程》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变更以工商核准为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