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股份(30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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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益股份(300538)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3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产品或组合[2] - 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4] - 只允许与特定金融机构交易[5] 审议规则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保证金等上限超规定需股东会审议[7] - 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超规定需股东会审议[7] 业务管理 - 董事长负责业务具体运作和管理[10] - 财经服务部是经办部门,财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12] 监督审计 - 内部审计机构对业务进行评估、监督和审计[12] 档案与披露 - 业务原始档案由财经服务部门保管至少10年[22] - 开展业务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同益股份(30053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0:03
总经理任期与聘任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等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6] 任职限制与职责 - 不得担任总经理的情形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近三年受证监会处罚等[5] - 总经理行使多项职权,如组织实施经营计划、提请聘任人员等[8] - 总经理应履行维护公司资产、完成经营指标等职责[12] - 总经理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违反规定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害需赔偿[13][14] 交易权限与审议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理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等[9] - 超过授权金额或比例的交易,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0]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不定期召开,由总经理召集主持,涉及机密需保密[17]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由有关部门承办,战略市场部监督实施情况并报告[18] 项目管理 - 投资项目实施后需确定执行人和监督人,完成后进行审计[20] - 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制度,竣工后进行验收和决算审计[23] 人事任免 - 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需报提名委员会审核,任免部门负责人需组织考核[21] 款项支出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22] 报告制度 - 总经理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前向董事会报告年度经营情况[25] - 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应向董事长报告多项公司情况[25] - 遇重大事故等,总经理及高管应及时向董事长报告[25] 责任追究 - 总经理及高管履职未尽义务将受纪律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追究刑民责任[27] - 总经理及高管个人行为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7] 细则生效 - 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修订亦同[31]
同益股份(30053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0:03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同意[4] 会议安排 -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9] - 定期会议提前3日、临时会议提前1日发通知[10]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会议记录 -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10年[16]
同益股份(30053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0:03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 施公司的人才开发和利用战略,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制定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范、高效的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
同益股份(30053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0:03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
同益股份(30053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2025-08-26 20:03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董秘和董事长应增强保密意识[3] 申请流程 - 申请经证券部、董秘审核,董事长确认[5] 登记存档 - 暂缓、豁免信息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保存十年[6] 报送要求 - 义务人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8]
同益股份(30053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3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工作,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深圳市 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 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董事会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 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
同益股份(30053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3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为: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三)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与证 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法》等相 ...
同益股份(30053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
2025-08-26 20:03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治 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 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规程。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1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 的事项。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报相关工作,保证提供的信息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五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 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向独 立董事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独立董事有权对有关重大问题进 行实地考察 ...
同益股份(3005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3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 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除本制度第六条规定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新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第一条 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