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鳌科技(30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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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鳌科技(30055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8 16:51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和《上 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第四条 ...
古鳌科技(300551)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8 16:51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子公司的 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及《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即持有 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 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 重大事项管理的权利,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 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五条 公司的分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控制度应当比照本 制度执行。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十条 公司委派的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依法行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承担董事、 ...
古鳌科技(30055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8 16:51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点或者期间内委托公司通过 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任职 ...
古鳌科技(300551)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8 16:51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 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 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或者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之间的资金往来也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海古鳌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的发生,以及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侵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 ...
古鳌科技(30055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6:51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古鳌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一人。董事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如公司职工人数达到三百人以上,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含 1 名公司职工代 表。 第三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 ...
古鳌科技(30055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8 16:51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 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 兼任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
古鳌科技(300551)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8 16:51
公积金提取与转增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 利润分配条件与比例 - 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6] - 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11]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3]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3] 利润分配相关程序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 - 说明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等分配相关信息[23] - 披露本期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情况,说明比例及合理性[23] - 以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需说明计入金额和比例[23] - 确认利润分配方案是否符合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23] 高送转方案要求 - 披露高送转方案需说明相关股东前三月持股变动及未来减持计划[24] - 说明方案披露前后三月相关股东限售股限售期届满情况[24] - 明确高送转方案对净资产收益率、投资者持股比例无实质影响[24] - 说明高送转方案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的摊薄情况[24] 其他 - 重大投资或支出界定标准[10] - 本制度未规定时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6]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8]
古鳌科技(30055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8-28 16:51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古鳌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为战略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战略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工作,公司其他部门根据 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及任期 第四条 公司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 作。当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不能 ...
古鳌科技(30055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8 16:51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管理及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信息,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递的文件、软(磁) 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公司董事 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信息重要程度报送公司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 送。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 ...
古鳌科技(30055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8 16:51
担保管理原则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批准无人有权签署文件[4] - 可对特定条件单位担保,不符条件经审议也可担保[6][7] 担保审议条件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3]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相关审议[1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相关审议[1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审议[13] 担保额度申请 - 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可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额度并提交股东会[16] 担保事项变更 - 被担保人变更事项或债务展期,公司需重新履行程序[16][17] 担保合同要求 - 合同应明确主债权等条款,多方申请需明确份额和责任[20] 担保工作分工 - 财务部负责登记备案等,通报董秘披露信息[22] - 财务负责资信调查等,法务配合[23][25] 担保追偿程序 - 被担保人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财务部通知启动追偿[27][28]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28] 担保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为特定主体担保需及时披露,公司披露担保总额[31][32] - 独立董事在年报对担保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33] - 已披露事项出现异常需及时披露[34] 违规处理措施 - 董事会建立核查制度,违规担保及时披露并改正[32] - 因担保造成损失减少损失并追究责任[34][3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