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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30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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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30057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1 17:19
募集资金总体情况 -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5763282股,募集资金总额599669492.10元,实际收到581870425.73元,12月22日到位[1] - 2024年度募集资金总额59966.95万元,本年投入8817.45万元,累计投入39986.80万元[2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3231.36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1263.32万元,剩余27998.91万元[2] - 2024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817.45万元[3] - 2024年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新运河路25号”[27] - 2024年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时间变更为2027年12月,单剂量生产线项目预定可使用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27] - 2024年新药研发项目结项,节余1734.7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4月17日董事会同意,5月13日股东大会通过[16][17] - 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规,无管理违规,保荐机构无异议[21][23] 项目投资情况 - 单剂量生产线建设项目承诺投资18130.00万元,调整后12974.64万元,2024年投入299.25万元,累计7075.62万元,进度54.53%,实现效益4540.55万元[26] - 研发中心建设及新药研发项目承诺投资39186.00万元,调整后28043.27万元,2024年投入6783.46万元,累计14176.44万元,进度50.55%[26]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投入1734.74万元,累计1734.74万元[26]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22684.00万元,调整后17000.00万元,累计投入17000.00万元,进度100.00%[26]
兴齐眼药(30057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21 17:1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齐眼药"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子公司沈阳兴齐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纳 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8.59%,营业收入合计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9.4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一)决策管理 公司设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
兴齐眼药(300573) -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1 17:19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二四年度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0685 号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齐眼 药")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兴齐眼药董事会的责任。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兴齐眼药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 ...
兴齐眼药(300573)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1 17:19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923,901,639.25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99.00%[6] - 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计21.2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12%[15] - 2024年末负债合计5.3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9.60%[17] - 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15.93亿元,较上年末下降5.71%[17] - 公司本期营业总收入为19.43亿元,上期为14.68亿元,同比增长约32.41%[24] - 本期净利润为3.38亿元,上期为2.40亿元,同比增长约40.84%[24]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原值为254,514,783.51元,坏账准备金为12,925,497.09元[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余额为160,617,368.64元,存货跌价准备金为7,018,432.01元[7] - 2024年末货币资金为3.70亿元,较上年末下降22.96%[15] - 2024年末应收账款为2.4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6.07%[15] - 2024年末短期借款为2.0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85.71%[17] 权益变动 - 2024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89,920,857.47元[34] - 2024年本期增减变动金额为 - 96,752,510.95元[34] - 2024年综合收益总额为338,061,776.59元[34] - 2024年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为26,165,729.96元[34] - 2024年利润分配使所有者权益减少460,980,017.50元[34] 会计政策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被合并方资产、负债账面价值计量[5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为付出资产等公允价值[54] - 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55] -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分为三类[66] - 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和以摊余成本计量两类[68] 税务政策 - 增值税税率为5%、6%、13%[169] -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169] -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5%,兴齐眼药为15%,兴齐眼科医院等为25%[169] - 2024 - 2026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170]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公司依规增值税加计抵减[170]
兴齐眼药(30057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4-21 17:1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齐眼药"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763,28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669,492.1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0,179,086.7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全部到位,相应实收情况已经立信会 ...
兴齐眼药(300573)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4-21 17:18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4 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原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布的《关 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是经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沈开外经贸发[2011]104 号《关于沈阳兴齐制药有限公司增资并转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更名的批复》 批准,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并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更名为"沈阳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01179988209。 第一章 总则 鉴于公司上市前的外资股东 Lilly Asia Ventures Fund II, L.P.、桐实投资有限公 司已将公司上市前股份减持完毕。自 2022 年 9 月 13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 ...
兴齐眼药(30057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晓燕)
2025-04-21 17:18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孔晓燕) 作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沈阳兴齐眼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2024 年 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
兴齐眼药(30057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晓滨)
2025-04-21 17:18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3次,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5] - 2024年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独立董事参与审议并通过议案[6] - 2024年第五届董事会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通过所有议案[8] 报告披露 - 2024年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19] 人事与机构 - 2024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20] - 报告期内续聘程亚男为财务总监[21] 激励与承诺 - 2024年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议案[23] -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况[24]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25]
兴齐眼药(30057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先梅)
2025-04-21 17:18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3次,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5] - 2024年审计等各委员会召开多次会议,独立董事参与审议通过议案[6][7] 报告披露 - 2024年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19] 人事与激励 - 报告期内续聘程亚男为财务总监[21] - 2024年10月通过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议案[23]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25]
兴齐眼药(300573)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1 17:18
独立董事核查 - 公司核查第五届三位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1] - 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意见出具时间 - 董事会出具专项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