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30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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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容大感光再融资注册的批复
2024-12-27 17:35
融资进展 - 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申请[1] - 公司按报送深交所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发行[1] - 公司需在批复作出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1]
容大感光: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2024-12-20 15:47
证券代码:300576 证券简称:容大感光 公告编号:2024-076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林海望先生、 杨遇春先生、黄勇先生、刘启升先生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书》(以下简称"原协议")期满,现经各方协商一致,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重新 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将原协议有效期 由 36 个月变更为 48 个月,即各方一致行动有效期续期一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1 鉴于:(1)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一家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截至本补充协议签署日,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且 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2)各方已于2021年12月2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有效期限自 2021年12月21日起至36个月届 ...
容大感光: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12-18 15:44
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34,838,725股,占总股本45.60%[2] - 林海望、杨遇春、黄勇、刘启升分别持股占比12.50%、11.72%、11.44%、9.94%[2][4] 股份质押 - 林海望本次解质2,230,000股,占其所持6.03%,总股本0.75%[3] - 截止公告日,林海望累计质押占其所持38.63%,总股本4.83%[4]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占持股总数10.59%[4] - 杨遇春、黄勇、刘启升无质押股份[4]
容大感光: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12-09 17:48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为林海望、杨遇春、黄勇、刘启升。其中林海望持有公司股份 36,963,981 股,杨遇 春持有公司股份 34,658,519 股,黄勇持有公司股份 33,830,877 股,刘启升持有公司 股份 29,385,348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4,838,725 股,占公司总股本 45.60%。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0576 证券简称:容大感光 公告编号:2024-074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林海望累计质押股份数量 16,510,000 股,占 其所持股份比例 44.6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58%。黄勇、刘启升、杨遇春不存在质押股份情 况; 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林海望、黄勇、刘启升、杨遇春累计质押股 份数占其持股总数比例 12.24%; 5、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
容大感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2024-12-06 15:47
上市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作为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大感光"、"发行人" 或"公司")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 贵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 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 公司名称 |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英文名称 | Shenzhen Rongda Photosensitive & Technology Co.,Ltd. | | | | 成立日期 | 1996 年 6 月 25 ...
容大感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2024-12-06 15:4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发行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容大感光)申请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再融资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 证券、保荐人)作为其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肖耿豪和阚傲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 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肖耿豪和阚傲承诺:本保荐人和保荐代表 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
容大感光: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2024-12-06 15:45
财务审计 - 审计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等[4]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审计报告[10] 资产负债 -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计16.4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7.81%[17] - 2023年末负债合计3.92亿元,较上年末下降6.12%[18]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12.5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1.46%[18] 经营业绩 - 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799,341,627.04元,上期为735,340,742.92元[3] - 2023年度净利润84,434,910.89元,上期为51,355,245.19元[3]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36元/股,上期为0.23元/股[3] 现金流量 - 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07,680,923.26元,同比增长40.01%[29] - 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565,010,598.22元,同比增长49.35%[29] -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858,839.59元,同比下降75.61%[29] 应收账款 - 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350,692,070.23元,占收入总额的43.87%,占总资产的21.35%[7] -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6,503,806.22元,收回或转回951,683.71元,转销或核销5,778,269.79元[172] 其他资产 - 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为8200万元,上年末无此项[17][20] - 2023年末在建工程为1.7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935.41%[17] - 存货期末账面价值120,163,271.49元,上年年末为123,719,839.72元[192] 会计政策 -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等三类[63] -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成本高时计提跌价准备[82] - 公司在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123] 税收政策 -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等公司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156][157] - 广东高仕电研科技2023 - 2027年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158]
容大感光: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4-12-06 15:45
证券代码:300576 证券简称:容大感光 公告编号:2024-073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0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容大感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 307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 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 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 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06 ...
容大感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06 15:45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 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网站(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 律师声明事项 第一节 5 | | --- | | 第二节 正文 7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7 | | 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7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7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11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1 | |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11 | |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13 | | 八、发行人的业务 14 | |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4 | |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6 | |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9 | |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9 | |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0 | |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