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30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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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大感光(300576) - 上市保荐书
2025-01-13 18:54
上市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作为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大感光"、"发行人" 或"公司")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 贵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 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 公司名称 |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英文名称 | Shenzhen Rongda Photosensitive & Technology Co.,Ltd. | | | 成立日期 | 1996 年 6 月 25 日 | | | 注册资本 | 295,708,69 ...
容大感光(300576) -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5-01-13 18:54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2025年1月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黄 勇 林海望 杨遇春 刘启升 蔡启上 牛国春 卢北京 李 琼 刘长青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任。 公司全体董事: 年 月 日 2 3 4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魏志均 樊艳林 颜秀峰 年 月 日 5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监事: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蔡启 ...
容大感光(300576) -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2025-01-13 18:54
股票简称:容大感光 股票代码:300576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Rongda Photosensitive & Technology Co.,Ltd.)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新田大道71-5 号301(1-3 层) 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出具日期:2025 年 1 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9,047,089 股 2、发行价格:26.97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43,999,990.33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37,264,141.27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9,047,089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5 年 1 月 15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自 2025 年 1 月 15 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 ...
容大感光:关于同意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4-12-27 20:2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20〕5 号)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20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 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 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你公司应当在本批复作出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2024 12 2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证监许可〔2024〕1899 号 关于同意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容大感光: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4-12-27 20:23
股票简称:容大感光 股票代码:300576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公告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Rongda Photosensitive & Technology Co.,Ltd.)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新田大道 71-5 号 301(1-3 层)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 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 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铸锋纯钧 12 号 ...
容大感光: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2024-12-27 20:23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容大感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99 号), 批复内容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证券代码:300576 证券简称:容大感光 公告编号:2024-077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1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2 二、 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 案实施。 三、 你公司应当在本批复作出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四、 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 ...
关于同意容大感光再融资注册的批复
2024-12-27 17:35
融资进展 - 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申请[1] - 公司按报送深交所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发行[1] - 公司需在批复作出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1]
容大感光: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2024-12-20 15:47
股权相关 - 林海望等四人2021年12月21日签《一致行动协议书》,2024年12月20日签补充协议[2] - 四人合计持股134,838,725股,占总股本45.60%[1] 协议情况 - 《一致行动协议书》原有效期36个月,补充协议变更为48个月[1] - 签署补充协议后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变,利于稳定[6] 上市信息 - 公司2016年12月2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4]
容大感光: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12-18 15:44
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34,838,725股,占总股本45.60%[2] - 林海望、杨遇春、黄勇、刘启升分别持股占比12.50%、11.72%、11.44%、9.94%[2][4] 股份质押 - 林海望本次解质2,230,000股,占其所持6.03%,总股本0.75%[3] - 截止公告日,林海望累计质押占其所持38.63%,总股本4.83%[4]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占持股总数10.59%[4] - 杨遇春、黄勇、刘启升无质押股份[4]
容大感光: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12-09 17:48
股东持股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34,838,725股,占总股本45.60%[2] - 林海望持股36,963,981股,持股比例12.50%[3] - 杨遇春持股34,658,519股,持股比例11.72%[3] - 黄勇持股33,830,877股,持股比例11.44%[3] - 刘启升持股29,385,348股,持股比例9.94%[3] 股份质押 - 林海望本次质押2,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5.41%,占总股本0.68%[2] - 林海望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16,510,000股,占其所持44.67%,占总股本5.58%[3]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总数1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