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康视(300595)

搜索文档
欧普康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2024-03-29 17:4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欧普 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康视"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欧普康视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欧普康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投资")参 股公司上海瑞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影")加快重点研发项目 进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其业务正常开展,在不影响欧普投资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 下,欧普投资拟以自有资金为上海瑞影提供总额 4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 自款项实际支付至上海瑞影之日起计算,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到期一次性还 本付息。借款利率分为附带条件下的无息借款和单利 10%两种,资 ...
欧普康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29 17:47
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24-036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动使用)"。 2、现金管理期限:由"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不 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调整为"自 2024 年 3 月 29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1、现金管理金额:由"不超过 110,000 万元人民币"调整为"不超过 120,000 万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现金管理期限:由"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不 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调整为"自 2024 年 3 月 29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4、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6 月 15 日,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 ...
欧普康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29 17:47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规定,勤勉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 督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 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 ...
欧普康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03-29 17:47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 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欧普康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下称"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股东要求和 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 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 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 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 定, ...
欧普康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17:47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 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以合法、合规、追求效益为原则,做到周密计划、 精打细算、规范使用,正确把握投资时机和投资进度,正确处理好投资金额、投 入产出、投资效益之间的关系,控制投资风险。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 明确规定,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一条 为规范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
欧普康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3-29 17:47
附件: | 编制单位: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 占用方与上市公 | 上市公司核算的 | 2023年初占用资 | 2023年度占用累 | 2023年度占用资 | 2023年度偿还累 | 2023年末占用资 | | 占用性质 | |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司的关联关系 | 会计科目 | 金余额 | 计发生金额(不 含利息) | 金的利息(如有) | 计发生金额 | 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欧普康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3-29 17:4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欧普康视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书法 | 联系电话:0551-62207572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葛剑锋 | 联系电话:0551-62207572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 次 | | | |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 | | | | | | | | 是 |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 |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欧普康视: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9 17:47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 董事许立新、唐民松、许强的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
欧普康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3-29 17:47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 司的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的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 ...
欧普康视: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17:47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欧 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外的其他职务。 独立董事任职基本条件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