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3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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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20:21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以下简称"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补充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 5 栋 D 座 10 楼会议室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太兵先生主持,应出席 会议董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 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
万兴科技: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2024-04-26 20:21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大华核字[2024]0011011138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一.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1-2 二.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 正专项说明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前 期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专 项 说 明 的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11138 号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万兴科技公司")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
万兴科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6 20:21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Merits & Tree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5 层 邮编: 100007 5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 Tower, 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7 P.R.C 电话(Tel):010-56500900 传真(Fax):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释 义 1 法律意见书 植德(证)字[2022]013-3 号 二〇二四年四月 致: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 ...
国内首个多媒体大模型万兴天幕4月28日公测 文生视频能力支持60秒+
雷峰网· 2024-04-20 00:02
万兴科技“天幕”大模型 - 万兴科技旗下音视频多媒体大模型“天幕”将于4月28日正式公测,旨在通过用户参与和反馈优化性能和体验[2] - “天幕”大模型已通过中央网信办备案,具备文生视频、视频生视频、文生音乐、视频配乐等原子能力,已在产品中规模化商用[3] - 万兴“天幕”是国内首个音视频多媒体大模型,基于15亿用户行为和百亿本土化高质量音视频数据,以AI技术为基础,推动大模型进入2.0时代[4]
万兴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12 18:37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 5 栋 D 座 10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太兵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 ...
万兴科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4-12 18:34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层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 ————————————————————————————— 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40029-02 号 致: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召开。北京德恒(深圳)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或"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浦洪律师、何雪华律师(以 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 ...
万兴科技:投资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7 18:16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理财的种类、特点和运作状况,建立完备的投资 理财管理制度、投资决策机制、操作流程和风险监控体系,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从事投资 理财。 为充分保证公司资金及资产的安全,公司从事投资理财行为应当遵循以下原 则: (一)理财产品交易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或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 以自有闲置资金从事投资理财业务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项目建设 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从事投资理财业务的,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理财产品交易的标的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以及低 风险的信托产品;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理 财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投资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提升 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
万兴科技:互动易平台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7 18:16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 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三)公司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 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公司不得在互 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四条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容的规范要求。 (一)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 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 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 是上市公司 ...
万兴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7 18:16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 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财 务报表审计业务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 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 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开展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