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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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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300624) -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7 16:18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 录 | 页 | 次 | | --- | --- | --- | --- | | 一、 |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1-2 | | | 二、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 1-2 | | 专项核查意见 政旦志远核字第 2500041 号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1F 电 话:+86-755-88605026 www.zdcpa.com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政旦志远核字第2500041号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兴科 技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政旦志远审字第 2500083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 ...
万兴科技(300624) -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7 16:18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政旦志远内字第 2500007 号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 11F 电 话:+86-755-88605026 www.zdcpa.com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政旦志远内字第 2500007 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第 1 页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 ...
万兴科技(300624)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7 16:18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政旦志远审字第 2500083 号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 | 录 | 页 次 | |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 1-8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 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 1-117 |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1F 电 话:+86-755-88605026 www.zdcpa.com 审 计 报 告 政旦志 ...
万兴科技(30062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7 16:1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 31,731.67 万元,其 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5,531.13 万元;于 2021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12,952.91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3,247.63 万元。 1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万兴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兴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 ...
万兴科技(300624)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5-04-27 16:10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具体方案如下: 1、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2、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9.85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 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6、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7、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89.85 元 /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78,242 ...
万兴科技(300624) - 关于收到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5-04-27 16:10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吴太兵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 份的函》(以下简称《提议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和提议时间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1、提议人(享有提案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 吴太兵先生 2、提议时间:2025 年 4 月 22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 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吴太兵先生向董事会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三、提议人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3、 ...
万兴科技(300624) -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7 16:10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Merits & Tree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12 层 邮编: 100007 12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 Tower, 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7 P.R.C 电话(Tel):010-56500900 传真(Fax):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证)字[2022]013-4 号 二〇二五年四月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万兴科技/公司 | 指 |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 | | | 计划/本次股权激励/本激 | 指 |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万兴科技(300624) -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4-27 16:10
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 立董事陈琦胜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 集了投票权。 2、2021 ...
万兴科技(300624.SZ)2024年年报:全面拥抱AIGC 全年营收14.40亿
智通财经网· 2025-04-27 16:06
公司业绩表现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0亿元,核心业务视频创意收入9.61亿元,占总软件收入67.06%,连续7年保持正增长 [1][2] - 2025Q1公司营收3.80亿元,同比增长6.06%,万兴喵影移动端收入同比增长超过100% [5] - 2024年AI原生应用收入约6,700万元,同比增长超100%,AI服务器累计调用超5亿次,AI素材用户导出超1,400万次,同比提升超700% [2] 研发与产品创新 - 研发人员占比约54%,研发费用4.42亿元,研发费用率为30.73%,创新构建基于LLM的Agent架构 [1] - 推出国内首个音视频多媒体大模型"天幕",并接入OpenAI、百度、阿里、Kimi等大模型能力 [1] - 万兴喵影V14年度大版本升级,移动端月活用户增长约90%,位列Google Play部分国家畅销榜第1 [2] - 2025Q1完成DeepSeek-R1、阿里-通义万相、Pika等大模型能力接入,优化文生音效等AI技术 [5] 业务增长亮点 - 万兴播爆收入同比增长约2倍,AIGC新品Wondershare SelfyzAI收入同比增长约4倍 [2] - 绘图创意业务总续费销售额同比增长超50%,文档创意云端产品HiPDF收入同比增长超40% [2] - 亿图脑图MindMaster部分功能付费转化率及万兴PDF云端AI服务调用量显著增长 [5] 市场拓展与品牌建设 - 2024年社媒内容曝光数突破14亿次,同比提升超70%,2025Q1社媒曝光量超12亿次创单季度新高 [3][5] - 出席微软Build开发者大会、欧洲Viva Tech、日本IT Week等国际会议,亮相华为云全球峰会 [3] - 获评"2024中国新经济企业TOP500",万兴喵影获G2 2025春季"亚太地区视频剪辑软件领导者" [5] 行业发展趋势 - 全球数字创意软件正从"工具集成"向"智能协同"跃迁,用户内容创作需求和垂类工具价值增强 [4] - 2024年全球创作者经济规模达1,430亿美元,预计2034年将达到14,870亿美元 [4] - 公司定位"开放的独立第三方AI应用产品矩阵",加速构建Agent创意应用工作流 [4]
万兴科技(300624) -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7 16:01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兴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 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 券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