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莆股份(30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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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莆股份: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0月)
2023-10-23 18:24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月 1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895 万股,于 2017 年 4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XIAMEN GUANG PU ELECTRONIC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 C 区 13F-01,经营场所 1: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 C 区 13F-01,经营场所 2:厦门市思明区岭 兜西路 608 号,经营场所 3: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 1800-1812 号;邮政编码:36100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5,181,62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
光莆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3 18:24
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6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 2023 年 11 ...
光莆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3 18:24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厦门光莆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条 监事 ...
光莆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3 18:24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规范运作,维 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称"《独董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 作》")、《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 ...
光莆股份: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0-23 18:24
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 1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修订 | 否 | | --- | --- | --- | --- | | 1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1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9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修订 | 否 | | 20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1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2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修订 | 否 | | 2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2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制定 | 否 | 上述制度的修订/制定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 ...
光莆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10-23 18: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莆股份"或"公司")2020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光莆股份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8 号)文核准,公司向 13 名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9,507,99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8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30,803,595.5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3,140,135.8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017, ...
光莆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3 18:24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重大事件信息内部报告管理,明确公司重大事件内部报告的方法和流程,确保公 司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重大事件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 公开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 告的制度。 ...
光莆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3 18:2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章程以及本工作规则规定 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 ...
光莆股份: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3 18:24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 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者上 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及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可采用保证金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未经本公司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二章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 ...
光莆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0月)
2023-10-23 18:24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的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适用本办法。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 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 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公司董事会应当 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