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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莆股份(30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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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莆股份: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10-25 20:27
资金募集 - 2020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0.308亿元,净额10.1766345971亿元[1] 资金使用 - 拟继续用不超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7] - 2023年获批用不超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4] 项目投入 - LED照明等多个项目拟投入资金,如LED照明7246.12万元[6] 决策通过 - 2024年10月24日多会议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1][12][13]
光莆股份: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10-25 20:27
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0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附件: 罗媛女士简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991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 2021 年 10 月 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罗媛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占清榕女士因内部工作需要调整到其他岗位,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 表职务,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对占清榕女士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 间的工作及贡献表示感谢。 经研究,公司决定聘任罗媛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罗媛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
光莆股份(300632)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5 20:27
财务业绩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5.51%,主要系竞争加剧,被动跟随降价导致市场端产品单价持续下降[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5.5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3.63%,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减少相应回款减少[8]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16.84亿元,非流动资产合计7.45亿元,资产总计24.29亿元[13,14]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4.81亿元,其中短期借款1.89亿元[14] - 公司货币资金4.03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8.99亿元[13] - 公司应收账款1.78亿元,存货1.40亿元[13] -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7,145.66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8,185.79万元[14] 投资活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45.36%,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及支付对外投资款增加[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同比增加86.0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业务生态进行战略投资[6] - 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增加90.55%,主要系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光电传感器件集成封测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建[6] 股东情况 - 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其中林文坤持股22.39%,林瑞梅持股14.21%[9]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其中林文坤持有17,085,373股无限售条件股份[12]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公司股份2,268.46万股,持股比例7.43%[10] - 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10] 其他综合收益 - 其他综合收益同比增加362.44%,主要系报告期末外币报表汇率折算差异影响[7]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50.03%,主要系投资的基金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投资收益[8] - 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下降73.04%,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款冲回已计提的坏账准备[8] 第三季度财务数据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639,789,327.88元[17]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70,327,029.67元[18]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705,906.75元[18]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5,013,961.69元[18]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合同负债为31,429,074.64元[15]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应付职工薪酬为19,566,018.96元[15]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58,893,258.33元[15]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长期借款为51,007,200.00元[15]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845,383,865.68元[16]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847,191,961.11元[16]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65,878.75万元[20]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3,408.38万元[20]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44,132.84万元[20]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4,701.95万元[20]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188,230.71万元[20]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2,584.27万元[20]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4,610.87万元[20]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投资支付的现金为195,149.59万元[20]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8,905.34万元[20]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21,452.26万元[20]
光莆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4-10-25 20: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厦门光 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莆股份"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光莆股份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序号 | 分类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 --- | --- | --- | --- | | | | | 投入金额 | | 1 | 原募投项目 | LED 照明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 7,246.12 | | 2 | | 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 | 40.01 | | 3 | | SMT 智能化生产线建 ...
光莆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5 20:27
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下午 5 点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 1800-1812 号综合楼 201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元勇先 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公司( ...
光莆股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0-25 20:27
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 ...
光莆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10-25 20:27
资金募集 - 公司非公开发行69,507,997股,每股14.83元,募资10.3080359551亿元,净额10.1766345971亿元[1] 资金使用 - 2023年同意用不超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4] - 拟用闲置募集资金投各项目共10.176635亿元[5] 现金管理 - 2024年拟用不超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7] - 2024年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继续用不超6亿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议案[14][15][17] - 现金管理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无异议[18]
光莆股份(30063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5 20:27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2][3] -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2] -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2]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2] -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2]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的原则[2][3]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 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治理信息等[4][5] - 通过公告、股东大会、公司网站、一对一沟通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5][6] - 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及时更新公司网站内容[5] - 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电子信箱[5] - 根据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和业绩说明会[5][6] - 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座谈沟通[6][7] - 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7][8]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秘办为职能部门[9][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制度建立、活动组织、诉求处理等[10] - 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10]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关素质和技能[10][11]
光莆股份: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4-10-25 20:27
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5,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光莆(珠海横琴)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光莆横琴")实缴出资,用以实施 "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项目"。同时 为光莆横琴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 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8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9月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71,363,368股新股。根据发行结果,公司实际向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 69,507,997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4 ...
光莆股份: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5 20:27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健全舆情处 置机制,进一步提升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各类舆情进行及时、妥善处理,形成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 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厦 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 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机制。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