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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铮)
2024-04-21 15:36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姚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大家好! 本人作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 2、2023 年 5 月 18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投资产业 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会议召开前针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 ...
沪宁股份: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2024-04-21 15:36
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景 目 | | 页 次 | | --- | --- | |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 | | 审核说明 | 1-3 |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宁股 份)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4]4194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沪宁股份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沪宁股份: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1 15:36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 于 2024 年 04 月 30 日(星期二)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举办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 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4 月 30 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4 月 30 日(星期 二 ) 15:00-17:00 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3MIzHrE80g ...
沪宁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4-21 15:34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
沪宁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1 15:34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 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但是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若提前解除独立董 事职务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独立董事有异议的,公司应当 及时予以披露。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 务: (一)不 ...
沪宁股份: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2024-04-21 15:34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增资概述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 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杭州沪宁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 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新材料公司增资人民币 5,000 万 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材料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 1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5,000 万元。公司持有新材料公司 100%股权。 本次增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的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 ...
沪宁股份: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1 15:34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 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4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 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 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沪宁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1 15:34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邹家春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邮件、 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 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均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三)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邹家春主持,列席会议的有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 ...
沪宁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1 15:34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首席合伙 人:余强;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23 年末,中汇合伙人数量:103 人,注册会计师 70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
沪宁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1 15:34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大会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 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大会职权 第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以下事项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一)提供财务资助 财务资助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