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30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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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04-21 15:34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 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公司与前款第(二)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而 形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总裁)或 ...
沪宁股份: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4-21 15:34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经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 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 | | --- | --- | --- | --- | | | | | 人; | | |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 | |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 | | | 大会报告工作; | | 会报告工作; | | |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 |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 | |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 |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 | | 资方案; | | 方案; | | |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 |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 | | 方案、决算方案; | | 弥补亏损方案; | | |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 |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 | | 和弥补亏损方案; | ...
沪宁股份:累积投票管理制度
2024-04-21 15:34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监事候选人,确保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提醒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注意, 除董事会已公告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之外,满足以下条件的股东可在 距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之前提交新的董事、监事候选人提案: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以上的股东提名; 累积投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 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
沪宁股份: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21 15:34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审核 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 核查意见。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 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 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 年度 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先必特数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必特")发 ...
沪宁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1 15:34
1 / 46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四月 | 目录 | | --- | | 第一章 总则 3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股份 4 | | | 第一节 4 | 股份发行 | | 第二节 5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第三节 6 |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 第一节 8 | 股东 | | 第二节 11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 第三节 13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第四节 14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第五节 16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 第六节 19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 第五章 董事会 24 | | | 第一节 24 | 董事 | | 第二节董事会 27 |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 | | 第七章 监事会 34 | | | 第一节 34 | 监事 | | 第二节 35 | 监事会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 | | 第一节 36 | 财务会计制度 | | 第二节 39 | 内部审计 | | 第三节 ...
沪宁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晓鸣)
2024-04-21 15:34
大家好! 本人作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 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积极作用。 2023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计四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平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 严格审议并表决董 ...
沪宁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1 15:34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按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与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 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信息披露遵循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和公平的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 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也没有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职工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成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和独立 行使监事会职责。 一、2023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 ...
沪宁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1 15:34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清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邮 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 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监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清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监事 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 符合法律 ...
沪宁股份: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4-21 15:34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三、其他说明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拟在公 司经营范围增加货物进出口。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经营范围 生产:电梯部件;制造:自动化生产线,机电装备。服务:电梯部件、自动化 生产线、机电装备的设计,自有房屋租赁;批发、零售:电梯部件,自动化生产线, 机电装备;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义创路 7 号 1 幢。(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增加后的经营范围 生产:电梯部件;制造:自动化生产线,机电装备。服务:电梯 ...
沪宁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1 15:34
经核查独立董事孙晓鸣、姚铮、吴引引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要求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孙晓鸣、姚铮、吴引引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