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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30066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0:03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除应符合本细则规定的任职要求外,提名人和候选人还 应在其被提名时说明候选人是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具备与岗位要求 相适应的职业操守、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 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对公司负 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 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七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 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
沪宁股份(300669) - 累积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3
累积投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杭 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 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 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各候选人在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 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的前提下,根据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董 事特指非由职工代表的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 ...
沪宁股份(30066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3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 性关系的发展,倡导理性投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 规则及《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目的和总体要求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 ...
沪宁股份(30066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3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保 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 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 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中的公司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及控制的、能够以货币计量的 并且能够产生效益的经济资源,包括由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递延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等构成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五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 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 ...
沪宁股份(300669)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0:03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 规则及《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 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及独 ...
沪宁股份(30066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3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四条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信息 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公司应当在公告显要位置载明前述保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公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五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条公司依法披露信息时,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及时报送主管 第 1页,共 24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业务规 则以及《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 ...
沪宁股份(300669)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6 20:03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及《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由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
沪宁股份(30066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3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以形成科学、 高效的决策执行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及《杭州沪宁电梯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置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赋予的各项职权,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各 ...
沪宁股份(300669) -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3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实现规范授权、 科学授权、适度授权。 (二)适当原则。应当坚持授权与责任相匹配,选择合适的授权对象进行授 权。授权对象应当具备行使授权所需的专业、经验、能力素质和支撑资源。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建设,完善公司的决策机制,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 保障股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杭州沪宁电梯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公司章程》 所赋予的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授权对象行使。本 制度所称行权,指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授权对象按照董事 会的要求依法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为。 第二章 授权原则 第三条 授权管理基本原则是: (三)适时调整原则。授权权限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内 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调整。 (四)有效监控 ...
沪宁股份(300669)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5-08-26 19:29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1号)批复,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1,741.8459万股,发行价格为14.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100.00万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人民币7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账户(账号为:3301040160018941818)人民币19,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