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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300669)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6 20:03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规定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资产、出售资产等多种事项[11] - 关联交易价格或收费原则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12] 关联交易审批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担保除外),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股份数不计入总数[1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高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由董事会批准[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高于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9] - 公司与关联方高于3000万元且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会批准[19]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3] 其他规定 - 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规定执行[22]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8] -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交易标的乘以参股比例或协议分红比例后的数额适用披露标准[29]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31] - 本办法修订由董事会拟订,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3] - 公司与关联方首次进行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按实际或预计金额适用披露规定[26]
沪宁股份(300669) -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3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实现规范授权、 科学授权、适度授权。 (二)适当原则。应当坚持授权与责任相匹配,选择合适的授权对象进行授 权。授权对象应当具备行使授权所需的专业、经验、能力素质和支撑资源。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建设,完善公司的决策机制,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 保障股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杭州沪宁电梯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公司章程》 所赋予的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授权对象行使。本 制度所称行权,指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授权对象按照董事 会的要求依法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为。 第二章 授权原则 第三条 授权管理基本原则是: (三)适时调整原则。授权权限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内 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调整。 (四)有效监控 ...
沪宁股份(300669)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5-08-26 19:29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1号)批复,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1,741.8459万股,发行价格为14.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100.00万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人民币7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账户(账号为:3301040160018941818)人民币19,96 ...
沪宁股份(300669) - 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08-26 19:29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经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原《公司章程》内容 |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 |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 |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 | 制订本章程。 | | | |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 |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的法定代表人。 |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 | 担任法定代表人 ...
沪宁股份(30066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9:29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的内部审计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 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独立监督和评价。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内部审计 职责和职权、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等有关事项,为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指 南。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内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 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内部审计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报 告审计结果时,应不受到干扰和控制。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 ...
沪宁股份(300669) - 关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及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6 19:29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不再设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公司修订和新制定共27项制度[5][6] 制度生效 - 新修订制度中第1 - 9项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7] - 第4项、6项制度需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7] - 其他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7]
沪宁股份(300669)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9:29
资金管理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3]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子公司适用本制度[4] 公司独立性 - 公司要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保持独立[5] 关联交易与资金防范 - 公司应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和资源[8] - 公司与大股东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决策实施[9] 防范机制 - 公司设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11] - 审计委员会发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应向董事会报告[12] 违规处理 - 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公司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13] - 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审批[13] - 公司董事等协助大股东侵占资产将受处分[16]
沪宁股份(300669)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26 19:27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杭州沪 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定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 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 ...
沪宁股份(300669)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19:26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胡召华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以 邮件、电话及当面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二)本次监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胡召华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监 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二) 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 ...
沪宁股份(300669)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19:24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邹家春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以电 子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二)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邹家春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本 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