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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30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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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30066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3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保 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 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 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中的公司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及控制的、能够以货币计量的 并且能够产生效益的经济资源,包括由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递延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等构成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五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 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 ...
沪宁股份(300669)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0:03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 规则及《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 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及独 ...
沪宁股份(30066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3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四条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信息 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公司应当在公告显要位置载明前述保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公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五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条公司依法披露信息时,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及时报送主管 第 1页,共 24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业务规 则以及《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 ...
沪宁股份(300669)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6 20:03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及《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由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
沪宁股份(30066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3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以形成科学、 高效的决策执行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及《杭州沪宁电梯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置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赋予的各项职权,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各 ...
沪宁股份(300669) -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3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实现规范授权、 科学授权、适度授权。 (二)适当原则。应当坚持授权与责任相匹配,选择合适的授权对象进行授 权。授权对象应当具备行使授权所需的专业、经验、能力素质和支撑资源。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建设,完善公司的决策机制,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 保障股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杭州沪宁电梯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公司章程》 所赋予的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授权对象行使。本 制度所称行权,指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授权对象按照董事 会的要求依法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为。 第二章 授权原则 第三条 授权管理基本原则是: (三)适时调整原则。授权权限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内 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调整。 (四)有效监控 ...
沪宁股份(300669)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5-08-26 19:29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1号)批复,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1,741.8459万股,发行价格为14.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100.00万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人民币7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账户(账号为:3301040160018941818)人民币19,96 ...
沪宁股份(300669) - 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08-26 19:29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经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原《公司章程》内容 |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 |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 |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 | 制订本章程。 | | | |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 |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的法定代表人。 |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 | 担任法定代表人 ...
沪宁股份(30066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9:29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的内部审计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 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独立监督和评价。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内部审计 职责和职权、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等有关事项,为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指 南。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内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 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内部审计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报 告审计结果时,应不受到干扰和控制。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 ...
沪宁股份(300669) - 关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及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6 19:29
修订及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 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完成后,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相 关制度相应废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章程修订对照表》全文详见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内部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完成人员职务任免以及相关档 案和资料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