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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30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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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13 16:37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五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
沪宁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5-06 15:47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及 2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 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4-004)等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 ...
沪宁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15:44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邹家春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以邮件、 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 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三)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邹家春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本次董 事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 ...
沪宁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15:41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清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以邮 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 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监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三)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清主持,公司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监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 及中国证监会 ...
沪宁股份(300669)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4 15:41
财务表现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61,813,508.15元,同比下降17.2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50,838.54元,同比下降13.70%[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显示,流动资产合计为556,878,230.19元,非流动资产合计为446,705,699.01元[16]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61,813,508.15元,营业总成本为57,494,758.78元[18] - 2024年第一季度,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利润为7,520,020.09元,较上期8,502,930.14元有所下降[19] - 净利润为6,650,838.54元,较上期7,706,819.17元有所下降[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345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0345元[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197,848.68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197,848.68元,较上期18,317,283.38元略有下降[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026,456.17元,较上期-21,555,994.01元有所改善[22] 费用与支出 - 应付职工薪酬年初余额较年末减少47.11%,主要是因为本期支付上期末年终奖所致[8] - 公司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23.08%,未发生重大变化[9] 股东信息 - 公司股东信息显示,前十名股东中持股比例最高的为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55,551,242.0股,占比28.83%[11] - 公司股东中,邹家春先生持有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99%的出资额、持有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6.57%的出资额,与邹雨雅先生为兄弟关系,够成一致行动人[12] - 上海国科龙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旭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协议约定为一致行动人关系[13] 公司行动计划 - 公司拟以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高于2,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19.00元/股[15] 未来展望 - 公司未来展望和业绩指引方面未提及具体数据[10]
沪宁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5:47
资金募集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17,418,459股A股,发行价14.41元/股,募资250,999,994.19元[3] - 扣除费用后净额242,657,513.48元[3] 资金使用 - 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自有资金75,268,628.23元[6] 资金结余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余额8,573.42万元[6] 现金管理 - 拟用不超2.2亿闲置自有和0.8亿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9] - 额度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9][10] - 议案已通过董监事会,需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14] 风险与措施 -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市场等风险[16] - 公司采取购买保本产品等措施应对风险[18] 保荐意见 - 保荐机构对使用不超0.8亿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无异议[22]
沪宁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2024-04-22 15:44
(2023年12 月)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 机构")作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宁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 荐机构,结合沪宁股份的实际情况,按照拟定的培训计划,对沪宁股份的主要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本次培训的内容包括创业板注册 制改革背景下的主要法规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人员 国泰君安指派沪宁股份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徐之岳先生具体负责本次培训 工作。徐之岳先生为国泰君安的正式员工,具备证券执业资格,拥有丰富的投资银 行从业经验。 (二) 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的对象为沪宁股份主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本次培训的时间为 2024年4月15日。 (本页无 ...
沪宁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2 15:4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沪宁股份"、"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 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 ...
沪宁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22 15:44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沪宁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之岳 联系电话:021-38670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勍然 联系电话:021-3867066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徐之岳、王勍然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 2024 年 4 月 15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结合查阅资料、访谈等核查手段,核查公司三会文件、公司治理制度 等文件,并核查三会召开通知、记录、签名册等文件,对三会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核查。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 ...
沪宁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5:43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宁股份"或"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沪宁股份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 核查意见: 一、沪宁股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 子公司杭州卡斯丁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慈溪市振华机械有限公司、杭州沪 宁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 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1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电梯部件的研发设计、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