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大烨智能(300670)
icon
搜索文档
大烨智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4 15:38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林明耀先生、葛军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林明耀先生、葛军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大烨智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明耀)
2024-04-14 15:3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个人履历 本人林明耀,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1975年7月至1978年9月, 任江阴市璜塘医院医生;1985年4月至今,历任东南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讲师、副 教授、教授,现任东南大学二级教授,江苏省电力工程实验中心主任;2023年2 月至今任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 本人作为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大烨智能: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4-04-14 15:38
资金占用情况 - 2023年审计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2] - 控股股东等期初、累计、偿还及期末占用资金余额均为0[5] - 总计2023年期初占用余额6458.94万元,累计发生33690.30万元,偿还13897.00万元,期末余额26252.24万元[5] 子公司资金占用 - 江苏大烨新能源期末占用资金余额24926.21万元[5] - 江苏大烨储能期末占用资金余额为0[5] - 江苏泰伦电子期末占用资金余额366.03万元[5] - 江苏大烨智慧能源期末占用资金余额960.00万元[5] - 苏州国宇碳纤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为0[5] 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因周转,性质为非经营性往来[5]
大烨智能: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公告
2024-04-07 16:22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一、船舶所有权变更背景 款项结清后,锦华零壹、锦华零贰积极与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协商推进 船舶锦华 01、锦华 02 所有权变更事项,并于近日完成了船舶所有权变更登记手 续,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颁发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具体情 况如下: | 船名 | | 登记号码 | 船舶识别号 | IMO 编号 | 船舶所有人及其地址 | 发证机关及 其编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天津大烨锦华零壹船舶有限公司— | 0200 中华人 | | 锦华 | 01 | 020024000038 | CN20176239143 | 9834624 |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 | 民共和国天 | | | | | | | 澳洲路 6262 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 | 津海事局 | | 锦华 ...
大烨智能:关于转让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2024-03-22 16:21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2024 年 1 月 31 日,《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项下的首期交割条件已 全部满足,公司向无锡博尚出具了《首期交割条件满足确认函》,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收到南京金体的通知,其已完成关于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 让协议》项下的第二期交割条件已全部满足,公司同日向无锡博尚出具了《第二 期交割条件满足确认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博尚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转 让价款,公司本次向无锡博尚转让南京金体基金份额事项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一、转让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12,500 万元(占合伙企业出资额的 25%)参与投资设立南京金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金体")。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 ...
大烨智能: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2024-03-21 18:32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质押展期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杰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 股份数量比例达到10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 控制人陈杰先生的通知,获悉陈杰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质押的股份已办理展期业 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1、陈杰先生的本次质押展期业务是为满足其个人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生产 经营无关。 2、2024年2月,实际控制人陈杰先生为提高公司全资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审 批效率、促进固定资产借款的顺利完成,陈杰先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汉府支行签署《最高额质押合同》,其持有的95,817,000股公司股票质押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无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 提供阶段性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 ...
大烨智能: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15 17:49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23号江苏大烨智能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39,753,8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44.0975%。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39,7 ...
大烨智能: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15 17:49
dentons.cn 北 京 大 成 ( 南 京 )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江 苏 大 烨 智 能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 18 号联创大厦 A 座 7-11 层(210036) 18 Jihui Road, 7-11/F of Building A, Lianchuang Mansion, Gulou District,Nanjing,China,210036 Tel: +86-25-8375 5101 Fax: +86-25-8375 5005 dentons.cn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 ...
大烨智能: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02-26 20:03
为规范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分公 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促进规范运作 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股权,或者能 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 司。 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是指由本公司或子公司投资设立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分支机构。 公司应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加强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 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 1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 效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公司的 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该子公司参照本制度,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 控制制度。 对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的管理 ...
大烨智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2-26 19:58
为了规范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其他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 (四)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五)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 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 (六)公司审议本制度规定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及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本制度中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 司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