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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烨智能(300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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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烨智能(30067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07 18:32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报告[7]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公司一次性签署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10] 重大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重大信息管理及对外披露[15] - 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15] - 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可制定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并指定联络人,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5]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15] - 董事会秘书应对报告人进行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培训[16] 其他规定 - 重大信息出现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时应及时报告进展变化情况[7]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将进行处罚[17]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17]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大烨智能(30067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07 18:32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有资产等占比及金额要求[5]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特定金额重大事项[7] - 业绩预告、快报与年报差异大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7][8] 责任与处罚 - 董事长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真实性担主要责任[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多样[13] - 有特定情形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13] 结果处理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0]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0]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2]
大烨智能(30067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07 18:3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5] 工作机构与职责 - 工作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对长期战略和投资决策提建议[5][7]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过半数通过决议[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2] 细则施行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
大烨智能(30067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1-07 18:32
股东培训 - 督促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及其法定代表人参加必要培训[4]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公司原则上应在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7] -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7] - 因自身客观原因辞职或离职,原则上应提前3个月向公司提出[8]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聘[8] - 空缺超过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工作[9] -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者不得担任[6] -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6] 董事会秘书保障 - 公司应保障董事会秘书作为高管的地位和职权,原则上不由董事长、总经理兼任[11] - 为董事会秘书设立董事会办公室,配备专职助理人员并落实专门预算[12] - 建立董事会秘书工作协调机制,统一对外信息发布渠道[12] 董事会秘书待遇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应享有与其他高管对等的薪酬福利,纳入中长期激励计划对象[13] - 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15] - 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16] - 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等致投资者损失,与直接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7] 内部问责 - 工作失职等出现多种情形,公司将视情节采取内部问责措施[17] - 内部问责措施包括责令检讨、通报批评等九种[20] 制度修改 - 出现法律文件修改等三种情形,董事会应修改本制度[19][21]
大烨智能(300670) -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1-07 18:32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5] - 制度时间为2025年11月[25] 子公司管理 - 持有50%以上股份的为子公司[2] - 子公司董高等提名按制度进行,分公司负责人由公司任命[6] 报告提交 - 子公司负责人年度结束1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不达标将被更换[7] - 分、子公司每月报财务报表,每季度报季度报告[14] - 分、子公司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交年报及下年预算报告[14] 其他管理 - 公司规范分、子公司管理,维护投资者利益[2] - 分、子公司规划服从战略,健全管理并备案[9] - 公司对分、子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审计[16] - 公司建立两级档案管理制度[21] - 分、子公司按制度履职,接受监督检查[2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及修订[2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4]
大烨智能(30067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07 18:3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产生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除外[11] 职责与方案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7]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7] 工作小组与细则 - 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和执行决议[5]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施行,由董事会解释[14]
大烨智能(300670)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07 18:32
信息披露与人员补选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5] - 公司在董事提出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5] 人员确定与手续办理 - 公司在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5] - 董事离职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7] - 董事正式离职5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年转让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2] 异议处理与制度生效 - 离职董事对追责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4]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
大烨智能(30067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07 18:32
审计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委员组成,三分之二须为独立董事[4] -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6]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9]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免去委员职务[18]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暂停职权,董事会应选新委员[7] 决议流程 - 集中审议、依次表决[21] - 表决方式可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有要求则用记名投票[21] - 议案获规定票数,主持人宣布形成决议[24] - 决议经出席委员签字后生效[26] - 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26] 其他规定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事项经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10] - 年度报告披露履职情况[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7]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9] - 委员有权对财务活动收支内部审计[31] - 委员有权查阅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资料[32]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35]
大烨智能(30067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07 18:32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提名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5] 职责与程序 - 主要职责有6项,选任程序有7步[7][9] 会议规定 - 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可通讯表决[12]
大烨智能(3006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07 18:3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5] 股票买卖禁止期 - 公司董事、高管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4] - 公司董事、高管在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4]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事、高管需在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9] - 董事、高管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需申报变更[9] - 董事、高管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需申报相关信息[9] 股份变动及减持规定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需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0] - 董事、高管计划集中竞价减持股份,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减持计划[11]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三个月[11] 违规处理措施 - 公司可通过警告、降职等追究违规董事和高管责任[13] - 禁止买卖期内买卖股票,公司视情节处分[13] - 董事和高管短时间内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13][14] - 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4] - 触犯法律法规,公司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4] 其他规定 - 公司需完整记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14] - 需向监管机构报告或披露的,公司应及时进行[14]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 -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