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万隆光电(300710)
icon
搜索文档
万隆光电(300710)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委托理财规则 - 委托理财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等投资[2] - 应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原则,用闲置自有资金[3] - 按金额不同分别由董事会、股东会、总经理审批[5] 委托理财管理 -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实施,含投资前论证[6] - 审计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督,含事前、事中、事后审查[8] 信息披露与应对 - 定期报告披露委托理财风险控制及损益情况[11] - 理财产品异常时财务部及时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13]
万隆光电(300710)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发布要求 - 发布和回复应诚信、谨慎、客观,不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 - 不得使用误导性语言,保证公平性,提示风险[5][6] 管理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问题、组织起草回复内容[9] - 董事会秘书审核信息,重要或敏感回复可报董事长审批[10]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审议通过生效[13]
万隆光电(30071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临时股东会召集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单独/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自行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案[12] - 单独/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股东提临时提案需提供持有1%以上股份证明文件[14] 提案披露 - 召集人对提案披露内容补充或更正,应在网络投票开始前发布,法律意见书需含相关明确意见[12]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关联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过半数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32] 委托出席 - 股东可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法人股东委托需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16][19] 代理投票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需公证的应备置相关公证文件于指定地点[17][18] 出席资格 - 身份证不符、资料无法辨认等情形出席会议资格无效[21]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主持会议[24]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委员推举成员主持[22] 表决规则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9]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0] 中小投资者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需单独计票并公开结果[31] 投票权征集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3] 累积投票制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等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8]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5]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36]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6] 议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41]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等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议事规则 - 本议事规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3] - 本议事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43] -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43]
万隆光电(300710) -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公司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750万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9949.03万元,现股份总数为99490300股[9][22] - 许泉海持股28.6154%,许梦飞持股25.8833%[16]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董事等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25%[2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32][35]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2/3以上董事同意,超总资产30%由股东会特别决议[4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等对象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10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临时会议[10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0][12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0] - 分配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3] - 满足条件时,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56] 公司治理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至5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7][138]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65]
万隆光电(30071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董事会秘书设置与聘任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和与深交所指定联系人[4] - 聘任董事会秘书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送资料,无异议可聘任[11]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证券事务代表 - 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需有资格证书[12] 离任与接任 - 董事会秘书离任需审查移交,未完成仍担责[17] - 原秘书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18] 职责与义务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筹备等工作[20][21][23] - 公司应保证秘书和代表参加后续培训[21] 工作细则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2] - 细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5]
万隆光电(30071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审议任何人无权签署[3] - 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且有承担能力[3] 担保条件 - 可对符合条件单位担保,不符但风险小经审议也可[6] - 董事会决定担保前需掌握债务人资信并分析风险[9] - 特定情形或资料不充分不得担保[9] 审议要求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审议提交股东会[9]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审议提交股东会[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审议提交股东会[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须审议提交股东会[9] - 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特别决议[10] 合同要求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担保和反担保合同[13] - 订立时责任人要全面审查,拒绝不合理条款[13] - 董事长或授权人员依决议签署担保合同[13] 其他规定 - 可与符合条件企业法人签互保协议并要求提供资料[13]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3] - 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在指定网站和媒体披露总额[14] - 对外担保由财务和证券事务部门经办协助[16]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等情况应及时披露[22] - 担保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相关人员保密[22] - 对外担保严格执行制度,过错责任人受处分[21]
万隆光电(300710) - 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资金占用管理 - 制订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 - 限制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占用[4]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7]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决策、公告和实施[7] - 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7] 监督与违规处理 - 相关部门定期检查并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审查情况[10] - 发生违规资金占用应依法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0]
万隆光电(30071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且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3]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4] 职责与决策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建议[8]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9]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会议由委员提议,提前七天通知[11]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1]
万隆光电(300710)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 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 作规范》《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 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 规范,有效的筹集与使用资金,利用及管理各项资产,合理组织公司财务活动和 经济核算,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提高公司 经济效益。运用会计原则和方法,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各 分子公司")。公司及 各分子公司可以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在本制度框架内建 立和健全相应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由各单位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相关机构审议 批准,报总部备案。 第二章 财务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总经理依据《 ...
万隆光电(3007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治理结构,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 健全公司全面薪资管理及落实有效激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 市场原则; (二) 公平、公正、简单、实用原则; (三) 竞争、激励原则; (四) 以绩效为导向原则; (五) 发展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 第五条 董事津贴方案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在董事会或者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 当回避。董事、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