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万隆光电(300710)
icon
搜索文档
万隆光电(300710)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发布要求 - 发布和回复应诚信、谨慎、客观,不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 - 不得使用误导性语言,保证公平性,提示风险[5][6] 管理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问题、组织起草回复内容[9] - 董事会秘书审核信息,重要或敏感回复可报董事长审批[10]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审议通过生效[13]
万隆光电(30071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临时股东会召集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单独/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自行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案[12] - 单独/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股东提临时提案需提供持有1%以上股份证明文件[14] 提案披露 - 召集人对提案披露内容补充或更正,应在网络投票开始前发布,法律意见书需含相关明确意见[12]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关联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过半数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32] 委托出席 - 股东可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法人股东委托需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16][19] 代理投票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需公证的应备置相关公证文件于指定地点[17][18] 出席资格 - 身份证不符、资料无法辨认等情形出席会议资格无效[21]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主持会议[24]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委员推举成员主持[22] 表决规则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9]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0] 中小投资者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需单独计票并公开结果[31] 投票权征集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3] 累积投票制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等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8]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5]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36]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6] 议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41]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等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议事规则 - 本议事规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3] - 本议事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43] -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43]
万隆光电(30071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 执行本制度。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等。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任何人 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 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风险。 第六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申 请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或其他有效防范风险的措施,必须与担保的数额相 对应。申请担保人设定反担保的财产为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不可转让 的财产的,应当拒绝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和当期发生 的对外担保情况、执行《对外担保监管指引》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 发表独立意见。 第二章 ...
万隆光电(30071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设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 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1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 满; (三) 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四) 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五) 公司现任监事; (六)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七) 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八)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一)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 (二)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 ...
万隆光电(300710) - 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 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 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三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措施 第四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一)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 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 (二) 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 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 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三) 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四)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五) 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六)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
万隆光电(30071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二名, 并 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 持委员会会议;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 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则其委员资格自动失效。委 员在任期届满前可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 辞职后, 董事会应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改选出的 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行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 ...
万隆光电(300710)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 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 作规范》《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 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 规范,有效的筹集与使用资金,利用及管理各项资产,合理组织公司财务活动和 经济核算,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提高公司 经济效益。运用会计原则和方法,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各 分子公司")。公司及 各分子公司可以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在本制度框架内建 立和健全相应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由各单位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相关机构审议 批准,报总部备案。 第二章 财务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总经理依据《 ...
万隆光电(3007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治理结构,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 健全公司全面薪资管理及落实有效激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 市场原则; (二) 公平、公正、简单、实用原则; (三) 竞争、激励原则; (四) 以绩效为导向原则; (五) 发展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 第五条 董事津贴方案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在董事会或者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 当回避。董事、高级 ...
万隆光电(300710)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一)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二)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三)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三 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 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拟进行证券投资的,须报公司 1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 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 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公司在国家政策、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 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原则,在境内外证 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 ...
万隆光电(30071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04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 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的 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 部门备案。 第三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 确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