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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为科技(3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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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泉为控股股东泉为绿能所持500万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
北京商报· 2025-12-30 22:10
公司股权变动 - 公司控股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持有的500万股公司股票将被司法拍卖,占公司总股本的3.12% [1] - 截至公告日,泉为绿能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61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6% [1] - 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并完成过户,泉为绿能持股将减少至1110.2万股,占公司股本的比例将降至6.94% [1]
ST泉为:控股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500.00万股将被司法拍卖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30 18:29
公司股权变动 - 公司控股股东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所持公司5,000,000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该部分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2% [1] - 本次拍卖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进行,拍卖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10时至2026年2月1日10时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泉为绿能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6,1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6% [1] 拍卖进展与影响 - 本次拍卖事项目前尚处于公示阶段 [1] - 拍卖后续需经过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 [1] - 最终是否完成拍卖存在不确定性 [1]
ST泉为(300716) -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12-30 18:14
业绩情况 - 2024年经审计扣非前后净利润均为负[2] - 2022 - 2023年度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2] 风险警示 - 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 - 2025年5月26日起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8月18日撤销[3] 整改措施 - 组织培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7] - 改善沟通机制完善内控机制[7] - 落实印章管理整改措施[7] 监管措施 - 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8] 后续计划 - 尽快出具《整改报告》[8] - 持续关注风险警示事项进展并每月披露[9]
ST泉为(300716) -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2025-12-30 18:14
股份结构 - 泉为绿能持有公司股份1610.2万股,占总股本10.06%[4] - 国立控股持股1920.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2.00%[5]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530.44万股,占总股本22.06%[5] 股份拍卖 - 本次被司法拍卖股份为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12%[3] - 本次被拍卖股份占泉为绿能所持股份31.05%[4]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拟被拍卖股份5830万股,占总股本3.64%[5] - 若成交过户,泉为绿能持股将减至1110.2万股,占比降至6.94%[7] 股份质押与冻结 - 泉为绿能累计质押股份119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73.90%,占公司股本7.44%[6] - 泉为绿能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633万股,占其所持股份39.31%,占公司股本3.96%[7] 拍卖时间 - 本次司法拍卖起始日为2026年1月31日10时,到期日为2026年2月1日10时[4]
深交所向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褚一凡、雷心跃发出监管函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5 22:34
公司违规行为与监管措施 - 公司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1] -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于2023年1月19日至2月7日,公司向关联方上海蕴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借款130万元,占用资金已清偿 [1] - 内部控制缺陷主要体现在对外担保及印章管理方面 [1] - 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缺陷:2023年12月26日,子公司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为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公章使用未履行审批程序 [1] - 印章管理内部控制缺陷:2023年5月10日至11月22日,子公司安徽泉为与上海鸿吉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的多份钢材采购合同累计金额5279.86万元,其公章使用未履行审批程序 [1] - 公司在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未如实披露上述重大缺陷 [1] - 公司董事长褚一凡、总经理雷心跃因未能勤勉尽责,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深交所点名 [1] 公司经营与财务概况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太阳能光伏产品,占比96.06% [2]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16亿元 [3]
ST泉为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北京商报· 2025-12-25 22:23
公司收到监管警示函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于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1] - 监管措施基于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实施的现场检查结果 [1] 具体违规行为 - 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上海蕴秦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 [1] - 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2月7日期间 公司向上海蕴秦提供借款 发生额130万元 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 - 占用资金均已清偿 但公司对上述事项未及时依法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 [1] - 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包括对外担保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印章管理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1] 相关责任人员 - 公司董事长褚一凡 总经理雷心跃未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1]
因未履行增持承诺,ST泉为控股股东、实控人遭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
北京商报· 2025-12-25 21:56
决定书显示,经查,泉为绿能于2024年2月5日通过ST泉为发布股份增持公告,承诺自2024年2月6日起6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ST泉为240万至480万股股份;后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增持计划顺延6个 月至2025年2月5日止。2025年1月3日,泉为绿能增持10万股ST泉为股票,此后未再履行增持承诺。泉 为绿能的上述行为,构成规定的"违反承诺"情形。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李佳雪)12月25日晚间,ST泉为(300716)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泉为 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绿能")及实际控制人褚一凡于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褚一凡作为泉为绿能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对泉为绿能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规 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ST泉为控股股东泉为绿能及实际控制人褚一凡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
ST泉为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因未履行增持承诺被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
新浪财经· 2025-12-25 21:53
公告显示,泉为绿能曾于2024年2月5日通过ST泉为发布股份增持公告,承诺自2024年2月6日起6个月内 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240万至480万股股份。后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增持计划顺延6个月至2025 年2月5日止。然而,泉为绿能仅在2025年1月3日增持了10万股公司股票,此后未再继续履行增持承诺。 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五条规定的"违反承诺"情 形。褚一凡女士作为泉为绿能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对泉为绿能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第十七条的相关规 定,广东证监局要求泉为绿能及褚一凡女士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增持,并在收到决定 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提交整改工作方案,包括整改措施、预计完成时间、整改责任人等内 容。若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ST泉为(维权)(证券代码: ...
ST泉为:广东证监局对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新浪财经· 2025-12-25 20:25
ST泉为12月25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泉为绿能及实际控制人褚一凡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泉为绿能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在2024年2月5日发布股份增持公告,承诺6个月内增持240 万至480万股股份,但仅增持10万股后未再履行增持承诺。褚一凡作为泉为绿能的控股股东和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泉为绿能及褚一凡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 施。 ...
ST泉为:因未遵守承诺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被证监会责令改正
36氪· 2025-12-25 20:04
公司监管动态 - 公司控股股东泉为绿能及实际控制人褚一凡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 - 泉为绿能作为控股股东,于2024年2月5日发布股份增持公告,承诺6个月内增持240万至480万股股份 [1] - 控股股东实际仅增持10万股后未再履行承诺,构成违规 [1] - 实际控制人褚一凡作为泉为绿能的控股股东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1] -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泉为绿能及褚一凡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