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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固集创(30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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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固集创: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04-22 23:15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将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2]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7日[4] 会议地点与登记 - 现场会议地点为中山市东凤镇东阜三路429号3楼会议室[4] - 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8:00—17:00,地点为董事会办公室[7]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16项议案,已由相关会议审议通过[5][6] - 第14 - 16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其余为普通决议事项[7] 其他 - 信函等须在2024年5月24日17:00前送达公司[9]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749,投票简称为顶固投票[20]
顶固集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2 23:15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按《准则解释17号》执行售后租回交易会计处理规定[2]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依规变更,未对当期财务等产生重大影响[3][4] - 执行变更后政策可更客观反映公司财务和经营成果[4]
顶固集创: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伟江先生)
2024-04-22 23:15
公司治理 - 独立董事2023年7月13日任职,报告期内出席4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3] - 2023年7月起独立董事按规定履职,2024年将继续履职建言[11] 公司投资与股权 - 为改善浙江因特经营能力引进投资者,新增注册资本580万元[8] - 放弃对浙江因特增资优先认缴权,持股由51%降至39.53488%[8] 公司财务与担保 - 对浙江因特财务资助展期缓解其短期还款压力[9] - 对浙江因特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及日常关联交易审核通过[10]
顶固集创: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2 23:15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289,625.61元,较2020年下降15.87%[12][19] 股权变动 - 2021年9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办理回购注销和作废事宜[9] - 2024年4月19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和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议案[10] - 8人离职、王倩当选监事,公司回购注销117,8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1] - 因业绩考核未达成,公司回购注销43名激励对象545,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3] - 8人离职、王倩当选监事,77,8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18] - 因业绩考核未达成,42名激励对象的521,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19]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A≥555.47%,解除限售/归属比例100%;486.48%≤A<555.47%,比例90%;451.98%≤A<486.48%,比例80%;A<451.98%,比例0[11] -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A≥555.47%,归属比例100%;486.48%≤A<555.47%,归属比例90%;451.98%≤A<486.48%,归属比例80%;A<451.98%,归属比例0[19] 利润分配 - 2023年6月以总股本206,355,5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14] - 2023年度利润分配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205,832,2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174,966.00元(含税)[15] 回购价格 - 权益分派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51元/股调整为4.41元/股[14] - 若利润分配方案通过并在回购注销前实施,回购注销价格由4.41元/股调整为4.38元/股;若未通过或未实施,回购价格仍为4.41元/股[16] 其他 - 本次回购注销资金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17]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回购注销和作废取得现阶段必要授权和批准,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 - 公司回购注销和作废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相关规定[20] - 公司需就回购注销和作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股票注销及减资手续[21]
顶固集创: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23:15
会议情况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3名监事均出席[3] 议案表决 -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多项议案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5][6][7][8][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多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6][7][8][10][13][14][15][16][17][18][19][21] 监事会意见 - 《2023年年度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实际情况[4] -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双效益发展[4]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反映财务和经营成果[7] - 2024年度财务预算符合公司战略[8]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规,不损股东利益[9] - 《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允反映财务等情况[11] - 公司已建立完善内控体系并有效执行[12]
顶固集创: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22 23:15
担保情况 - 公司为佛山顶固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5000万元担保[1] -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实际金额以合同为准[7] - 截至披露日,对子公司担保710万元,占2023净资产0.97%[10] - 截至披露日,对参股公司担保990万元,占2023净资产1.36%[10] 佛山顶固财务数据 - 2024年1 - 3月净利润 - 162.96万元,2023年度 - 385.7万元[6] - 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5232.88万元,2023年末6482.56万元[6] - 2024年3月31日净资产963万元,2023年末1125.96万元[6] 其他 - 佛山顶固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00万元[2]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无反担保[8] - 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子公司担保事项并提交审议[9]
顶固集创: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4-03-08 18:17
审计机构相关 - 2023年4月25日会议通过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2] - 2023年5月2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审计机构议案[2] 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 - 原刘泽涵因工作调整,由吴萃柿接替负责2023年度财报审计[3] - 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吴萃柿、周军[3] 吴萃柿情况 - 2008年12月成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事相关审计[4] - 2017年7月在大华执业,2019年10月开始复核工作[4] - 近三年承做或复核超10家次审计报告[4] - 2023年11月收到重庆证监局警示函[4] 其他 - 变更不影响2023年度财报审计工作[5] - 备查文件含变更函、执业证照等[6]
顶固集创:关于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2024-03-06 18:21
企业资质 -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 税收政策 - 2023 - 2025年公司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 - 2023年已按15%税率纳税申报及预缴[2] - 税收优惠对2023年度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2]
顶固集创: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24-03-06 18:21
股份转让 - 2023年12月2日披露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公告[3] - 3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拟转让不超1050万股,占总股本5.10%[3] 股东持股 - 截至公告披露日,林新达持股6369.84万股,占30.95%[3] - 截至公告披露日,林彩菊持股1254.96万股,占6.10%[3] 转让情况 - 计划期间未减持,计划终止[3] - 转让计划已预披露,无违规情况[4]
顶固集创:关于申请银行贷款并拟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2024-02-26 18:19
贷款信息 - 2024年2月26日与工商银行签合同获1.39亿元贷款[2] - 贷款用于置换定制家居产能扩建项目存量负债[2] - 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自首次提款日起算[2] 抵押物情况 - 拟用中山市东凤镇和通路33号不动产作抵押物[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抵押物自有资产账面价值27019.49万元[2] - 抵押物账面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