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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固集创: 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3 20:20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明确禁止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方式 [1][2] - 通过定期检查、关联交易规范、资金审批流程等具体措施确保制度执行 [3][4][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高管承担监督责任,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并设立专项工作小组 [4][6] - 对违规行为设置追责机制,包括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及法律诉讼 [7][8][10] 制度框架 资金占用定义 - **经营性占用**:通过采购、销售、劳务等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1] - **非经营性占用**: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无商业对价的资金提供 [2] 预防措施 - 关联交易需严格遵循《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并及时结算 [3] - 禁止以委托贷款、虚假票据、代偿债务等8类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2][4] - 闲置资产提供给关联方使用时需签订协议并收取费用 [3] - 按月编制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汇总表,防止短期占用或分批占用 [4] 监督与责任 - 董事长牵头成立监督小组,审查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4]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每季度核查关联方资金往来 [5] - 发生侵占时董事会需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 [5][6] 违规处理 - 对纵容资金占用的董事、高管给予处分或提议罢免 [7] - 违规担保导致损失的,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 [8] - 非经营性占用造成损失的,追究行政、经济及法律责任 [8][10] 制度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10] - 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更高规定为准 [10]
顶固集创: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3 20:20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五月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各机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及公 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负责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董事 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 ...
顶固集创: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3 20:20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五月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 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
顶固集创: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3 20:20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五月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 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或者通过收购方式形成 的持股 50%以上(不含 50%),或持股未超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 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 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 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公 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子公司重大 事项进行管理。子公司需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对 ...
顶固集创: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3 20:13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现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20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1]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王倩女士召集和主持 [1] - 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1] - 重新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 [1] - 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后续安排 -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顶固集创(30074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3 19:47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五月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广 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包括公司为公司自身债务提 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 ...
顶固集创(30074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3 19:47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五月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 ...
顶固集创(30074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5月)
2025-05-23 19:47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二〇二五年五月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顶固集创家居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 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规范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和信息披露相关工 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持有的股份占本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的股东;或 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 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有的 股份达 ...
顶固集创(300749) - 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3 19:47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二〇二五年五月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下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 性资金往来,包括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规范 运作指引》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 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五条 ...
顶固集创(30074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3 19:47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五月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 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本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 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或以收购方式形成的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或者通过收购方式形成 的持股 50%以上(不含 50%),或持股未超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 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