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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普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5 21:2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杭州迪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普科技")的委托,担任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管理办法》"或《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有关法 ...
迪普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5 21: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本着对公司和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依 法运作情况、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 时间 | | 届次 | 审议事项 | | --- | --- | --- | --- | | | | | 1.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 | | | 1.01 选举关巍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 1.02 选举陈忠良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 2.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3.审议《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4.审议《关于公司 2022 ...
迪普科技: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15 21: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以下同)及管理层的考核与薪 酬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薪酬与考核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2名。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当选委员须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表 决通过。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规 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 ...
迪普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5 21: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总经理层人员忠实 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 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层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经理层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 勤勉的义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以保 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 总经理层人员组成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层设总经理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第五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层人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第六条 总经理层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管理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具有科学发 ...
迪普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4-04-15 21: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本保荐机构")作 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普科技"、"公司")2020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迪普科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6 号《关于同意杭州迪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9,242,293 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1,014,999,990.03 元, ...
迪普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5 21: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须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事应当主 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
迪普科技: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5 21:26
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期间,勤勉尽责、细致严谨,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 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 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 ...
迪普科技: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15 21: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 | 2023 年期初占 | 2023 | 年度占用累计发 | 2023 | 年度占用资金 | 2023 | 年度偿还累 | 2023 年期末占 | 占用形成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会计科目 | 用资金余额 | | 生金额(不含利息) | | 的利息(如有) | | 计发生金额 | 用资金余额 | 原因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 | | | | | | ...
迪普科技:证照及印章管理办法(2024年4月)
2024-04-15 21: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照及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管理,切实维护公 司利益,避免因印章使用不当出现的各类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刻有"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字样的公司公章和其他公司印章,均 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印章的种类 第三条 公司印章分为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公司业务专用章、董事会印章、 监事会印章。 第四条 公章为刻有"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字样的印章,代表公司的法定名 称、权力、凭信和职责。法定代表人私章为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的签章。 第五条 公司业务专用章指刻有"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字样的,专门适用 于合同、财务、发票、人事、投标、发货等专门用途和范围,经过公司授权,具有相应 法律效力的印章。如"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专用章"、"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杭州迪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项目授权专用章"、"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专用章"等。 第六条 董事会印章指刻有"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字样的,专门适 用于以董事会名义出具公告、 ...
迪普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5 21: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本保荐机构")作 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普科技"、"公司")2020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迪普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6 号《关于同意杭州迪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9,242,293 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1,014,999,990.03 元,扣除发行 费 用 人 民 币 ( 不 含 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