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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普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15 21: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均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召集人(即审计委员会主任)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 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 验。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在委员内经二分之一多数委员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
迪普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汉明)
2024-04-15 21: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汉明) 本人自 2023 年 5 月 16 日起作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谨慎、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 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 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杨汉明,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 会员,中国共产党党员。2020 年 6 月至今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任湖北绿色家园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3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武汉当代明诚 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研究 生导师。2 ...
迪普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5 21: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规范性、合法 性和效益性,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 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设子公司、向子公司 追加投资(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 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必须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投资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产业链相关业务, 有利于增加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有利于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扩大再 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进行可行 ...
迪普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5 21:26
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 通知于2024年4月3日以口头、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 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 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关巍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 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监事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监事会 2023 年的实际情况 ...
迪普科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15 21: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项目 |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2023 年 1 月 1 日 | 增减幅度 | | --- |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00,000.00 | 1,000,000.00 | 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19,462,404.83 | -100.00% | | 固定资产 | 326,576,720.65 | 231,618,046.15 | 41.00% | | 在建工程 | 4,079,725.21 | 66,963,141.60 | -93.91% | | 使用权资产 | 33,580,674.17 | 15,244,808.60 | 120.28% | | 无形资产 | 15,399,477.22 | 14,648,001.68 | 5.13% | | 长期待摊费用 | 6,503,620.60 | 5,673,636.13 | 14.6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865,337.14 | 10,908,388.86 | 17.9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迪普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冰已届满离任)
2024-04-15 21: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冰,已届满离任) 本人作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届满离任,本人在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谨慎、认真、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 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 人届满离任前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肖冰,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 学计划系,获学士学位;1995 年毕业于广州暨南大学金融学专业,获硕士学位。1990 年 至 1992 年,任湖南省计委工业处科员;1995 年至 2001 年,任香港中旅经济开发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2001 年至 2002 年,任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 年至 今,任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 ...
迪普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5 21: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 担保,即公司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公司作为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 债务或承担责任。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 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 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 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 ...
迪普科技(300768)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5 21:2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主要从事网络安全、应用交付等业务[5][6] - 公司的核心产品包括ConPlat、APP-X和APP-ID等[5] - 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大在信创、5G、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投入和布局[5] - 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为1,200,000,000元,净资产为800,000,000元[1] - 公司2023年末拥有员工2,000人,其中研发人员占比60%[1] 财务业绩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643,829,039元[1] - 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80,000,000元,同比增长10%[1]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0.34亿元,同比增长15.77%[9]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亿元,同比下降15.44%[9]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6亿元,同比下降30.44%[9]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20元,同比下降13.04%[9] - 公司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93%,同比下降0.75个百分点[9] - 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3.14亿元,同比增长35.41%[9] - 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56万元,同比增长115.89%[9]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760万元[12] 行业发展 - 全球网络安全IT总投资规模预计从2022年的1890.1亿美元增长至2027年的3288.8亿美元,五年复合增长率为11.7%[14] - 中国网络安全市场规模预计从2022年的123.5亿美元快速增长至2027年的233.2亿美元,期间年复合增长率为13.5%[14] - 国家已形成覆盖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领域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16] - 国产化替代从党政逐渐扩展到金融、电信、电力等领域,为网络安全提供了底层技术支持[16] 公司竞争优势 - 公司是全场景网络安全产品及运营解决方案的领先提供商,在运营商、政府、电力能源、金融等行业用户中具有领先地位[15] -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三大运营商的核心网、云安全、数据安全等场景,成为业内网络安全产品核心供应商[15] - 公司是国家信息中心在电子政务安全领域的战略合作伙伴,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级党政机关网络安全[15] - 公司产品连续入围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集采,成为电力能源行业主要的网络安全和应用交付产品供应商之一[15] - 公司应用交付平台产品广泛应用于交通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行业用户[15] - 公司作为公安视频网安全运营解决方案的主要供应商,服务了全国1,000余个"平安城市"、"雪亮工程"等视频网项目[15] 公司技术创新 - 公司在安全研究和安全服务方面具备业内领先的技术实力,实现了公司产品的国产化[16] - 公司推出数据安全运营解决方案,以数据保护为核心,提升数据安全保护能力[16] - 公司研发了安全防护类、检测审计类、风险评估类、安全平台类四大类工业互联网安全产品[17] - 公司"零信任"安全解决方案以打造安全生态为发展目标,协助企业实现向"零信任"网络安全架构的快速转型[17] - 公司网络安全运营中心建设以动态评估、主动防御、持续监测、自动响应为目标[17]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以"让网络更简单、智能、安全"为使命,聚焦于网络安全、工控安全、数据安全及应用交付等领域[37] - 公司提供基于创新的统一软件平台和高性能硬件平台的整体解决方案,包括安全产品、应用交付产品、网络产品以及安全服务[37] - 公司持续优化零信任、云数据中心、数据安全、工控安全等解决方案[39] -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场景网络安全解决方案及全生命周期的安全运营保障[16] 公司治理 -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103][104] -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105] - 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105]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包括新任董事、独立董事和副总经理的聘任[107][108][109] 公司股权激励 - 公司于2021年实施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包括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142]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未归属的股份数量为325.875万股,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股[143] - 报告期内,公司向核心技术及骨干员工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业绩未达标作废,为实施股权激励计提的费用金额为-14,324,527.15元[145] 公司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树生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16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树生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在公司首次公开上市之日持股数量的20%[167]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84]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迪普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4-15 21: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296号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迪普科技")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迪普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 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 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鉴证报告 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 ...
迪普科技:2023年度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5 21:26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 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 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