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普科技(30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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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普科技(300768)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5 21:2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主要从事网络安全、应用交付等业务[5][6] - 公司的核心产品包括ConPlat、APP-X和APP-ID等[5] - 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大在信创、5G、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投入和布局[5] - 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为1,200,000,000元,净资产为800,000,000元[1] - 公司2023年末拥有员工2,000人,其中研发人员占比60%[1] 财务业绩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643,829,039元[1] - 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80,000,000元,同比增长10%[1]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0.34亿元,同比增长15.77%[9]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亿元,同比下降15.44%[9]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6亿元,同比下降30.44%[9]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20元,同比下降13.04%[9] - 公司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93%,同比下降0.75个百分点[9] - 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3.14亿元,同比增长35.41%[9] - 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56万元,同比增长115.89%[9]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760万元[12] 行业发展 - 全球网络安全IT总投资规模预计从2022年的1890.1亿美元增长至2027年的3288.8亿美元,五年复合增长率为11.7%[14] - 中国网络安全市场规模预计从2022年的123.5亿美元快速增长至2027年的233.2亿美元,期间年复合增长率为13.5%[14] - 国家已形成覆盖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领域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16] - 国产化替代从党政逐渐扩展到金融、电信、电力等领域,为网络安全提供了底层技术支持[16] 公司竞争优势 - 公司是全场景网络安全产品及运营解决方案的领先提供商,在运营商、政府、电力能源、金融等行业用户中具有领先地位[15] -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三大运营商的核心网、云安全、数据安全等场景,成为业内网络安全产品核心供应商[15] - 公司是国家信息中心在电子政务安全领域的战略合作伙伴,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级党政机关网络安全[15] - 公司产品连续入围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集采,成为电力能源行业主要的网络安全和应用交付产品供应商之一[15] - 公司应用交付平台产品广泛应用于交通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行业用户[15] - 公司作为公安视频网安全运营解决方案的主要供应商,服务了全国1,000余个"平安城市"、"雪亮工程"等视频网项目[15] 公司技术创新 - 公司在安全研究和安全服务方面具备业内领先的技术实力,实现了公司产品的国产化[16] - 公司推出数据安全运营解决方案,以数据保护为核心,提升数据安全保护能力[16] - 公司研发了安全防护类、检测审计类、风险评估类、安全平台类四大类工业互联网安全产品[17] - 公司"零信任"安全解决方案以打造安全生态为发展目标,协助企业实现向"零信任"网络安全架构的快速转型[17] - 公司网络安全运营中心建设以动态评估、主动防御、持续监测、自动响应为目标[17]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以"让网络更简单、智能、安全"为使命,聚焦于网络安全、工控安全、数据安全及应用交付等领域[37] - 公司提供基于创新的统一软件平台和高性能硬件平台的整体解决方案,包括安全产品、应用交付产品、网络产品以及安全服务[37] - 公司持续优化零信任、云数据中心、数据安全、工控安全等解决方案[39] -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场景网络安全解决方案及全生命周期的安全运营保障[16] 公司治理 -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103][104] -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105] - 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105]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包括新任董事、独立董事和副总经理的聘任[107][108][109] 公司股权激励 - 公司于2021年实施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包括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142]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未归属的股份数量为325.875万股,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股[143] - 报告期内,公司向核心技术及骨干员工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业绩未达标作废,为实施股权激励计提的费用金额为-14,324,527.15元[145] 公司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树生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16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树生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在公司首次公开上市之日持股数量的20%[167]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84]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迪普科技(300768)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15 21:26
财务状况 - 2024年第一季度,杭州迪普科技营业收入为254,652,723.03元,同比增长10.1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686,119.94元,同比增长12.3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344,735.96元,同比增长73.02%[3] - 公司无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 - 公司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768,240,638.79元,应收账款为157,995,739.87元,存货为357,776,707.92元[12] -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118,883,021.89元,期初余额为103,676,374.60元[13] -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2,947,916.35元,期初余额为10,862,540.03元[13] - 流动负债合计为534,713,898.60元,较上期567,362,257.26元有所下降[13] 资产变动 - 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项目发生较大变动,主要原因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承兑、预付供应商货款到货、在建工程转列至固定资产等[6] - 公司无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出大幅增加至35,081,274.40元,同比增长176.19%[6] 股东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为郑树生,持股比例为45.11%[7]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有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7] - 前10名股东中,陈萍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574,589股[9]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持有数量为14,891,8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1%[10]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郑树生期初限售股数为217,812,926股,期末限售股数也为217,812,926股[11] 现金流量 - 公司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达1,000,000,000.00元,同比增长100.00%[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22,518,664.01,较上期增长7.4%[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93,173,928.05,较上期增长3.5%[1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000,000,000.00[1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093,373,213.39,较上期增长109.9%[1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99,361,774.47[17] 利润情况 - 营业总收入为254,652,723.03元,较上期231,162,886.35元有所增长[13] - 营业成本为77,899,399.67元,较上期70,050,071.02元有所增加[14] - 研发费用为63,324,615.77元,较上期60,519,670.53元有所增长[14] - 财务费用为-7,055,696.69元,较上期-14,411,179.15元有所减少[14] - 净利润为36,686,119.94元,较上期32,646,854.02元有所增长[14] - 综合收益总额为36,686,119.94元,较上期32,646,854.02元有所增长[15] - 每股收益为0.06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06元[15]
迪普科技: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5 21:26
2023 年度 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297 号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普科 技")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295 号的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 迪普科技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迪普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迪普科技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 审核 ...
迪普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5 21: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 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 定会计师事务 ...
迪普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5 21: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等,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董事会 的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即"报告期")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1.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积极从实际情况及用户的业务需求出发,坚持研发创新、深耕价值 行业,为用户提供价值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103,397.02 万元,同比增长 15.77%;公司持续推进有序扩张战略,加强了市场和研发投入,2023 年销售费用为 40,314.82 万元,同比增长 32.93%,研发费用为 25,120.70 万元,同比增长 4.40%,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663.64 万元,同比下降 ...
迪普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5 21: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总经理层人员忠实 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 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层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经理层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 勤勉的义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以保 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 总经理层人员组成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层设总经理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第五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层人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第六条 总经理层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管理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具有科学发 ...
迪普科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5 21: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本公司财经管理部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
迪普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15 21:26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6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9,242,293 股,发行价格为 34.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14,999,990.03 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人民币 10,149,999.90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 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 1,437,874.0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3,412,116.10 元。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 ...
迪普科技: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15 21: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以下同)及管理层的考核与薪 酬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薪酬与考核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2名。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当选委员须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表 决通过。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规 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 ...
迪普科技: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4-04-15 21:26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调整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