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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莱科技(30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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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莱科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8-28 21:3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总额7.56亿元,净额6.9883亿元[4] - 截至2024年8月28日,累计使用募资6.8593879389亿元[5] - 截至2024年8月28日,未使用募资余额1723.72533万元[5] 节余资金情况 - 新增产能等三项目节余资金共1723.72533万元,占净额2.47%[8] 决策情况 - 2024年8月28日多会议审议通过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补充议案[3][14][15][16] - 保荐机构无异议,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8]
智莱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2024-08-28 21:31
会议提议与召集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3]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特殊情况除外[4][5]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案[6]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按期召开;临时会议需全体董事认可并记录[9]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一名董事不超接受两名董事委托,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董事[12] 会议召开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召开[14] 会议表决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书面方式,意见分同意、反对、弃权[16] - 议案过半数董事赞成通过,担保事项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9] - 关联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20] 议案处理 - 议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审议[2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再次审议条件[20][21] 会议记录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对真实准确性负责[21][22] - 董事决议签字担责,违反致损参与董事赔偿,表明异议记载免责[22] 决议公告与保密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人员保密[23] 会议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秘书保存,期限十年[25][26]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董事会制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30]
智莱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8-28 21:31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3] 股东权利与决议 - 股东可要求未按规定执行的董事会30日内执行,未执行可起诉[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未被通知参会股东自知道起60日内可请求,1年内未行使则消灭[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处理控股股东或关联方占用资金问题[5]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审议与关联方交易(除担保)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6] - 审议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6] - 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6] - 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6]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7] - 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金额超5000万元的担保[7] 股东大会召集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7] - 董事会未反馈,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监事会同意5日内发通知[8] - 监事会未按期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8] - 原章程规定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提案,修订后为1%以上[8]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8] 股东大会投票与决议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9]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9]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3]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13]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14] 董事、监事与高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5%以上股东可提董事、监事候选人[15]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5][1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16] - 因犯罪被处刑罚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董事[17]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9] - 兼任特定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9] - 董事连续十二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期间总次数二分之一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视为不能履职[20] - 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能亲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20] 董事会与监事会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21]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全体董事,特殊情况不受限制[21]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3] 公司财务与运营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2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2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5] -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及政策调整,需相应人员过半数表决同意[2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25]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25][26] - 公司修改章程或经股东大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6]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2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26] 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8] - 实际控制人指非股东但能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28] - 关联关系指公司控股股东等与控制企业间及可能导致利益转移的关系[28]
智莱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8 21:31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 - 现场会议时间为9月13日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13日[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10日[4]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8项议案,议案1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6] 登记信息 - 现场登记时间为9月12日09:30 - 11:30、13:00 - 17:30[8] - 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在9月12日17:30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8] - 登记地点为深圳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二期四栋37层董事会办公室[9] 联系方式 - 会议联系人是陈才玉、张威,电话0755 - 28657760,传真0755 - 86021660[12] - 公司通讯地址为深圳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二期四栋37层,邮编518129[12]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771,简称为智莱投票[23] - 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23] -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月13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24]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月13日9:15至15:00[26]
智莱科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4-07-23 18:54
业绩总结 -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智莱收到政府补助3,804,100元[1] - 补助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绝对值比例为15.50%[1] - 补助预计增加2024年度税前利润总额3,804,100元[4] 财务处理 - 补助属与收益相关,计入其他收益,会计处理以审计结果为准[2][3] - 补助对年度利润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6]
智莱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04 20:15
分红信息 - 可享有分红权股数为2.35亿股,500万股不参与分派[3] - 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0012元,总额23500282元[3] - 按总股本每10股现金分红0.979178元,每股0.0979178元[13] 时间安排 - 2024年6月12日为股权登记日,13日除权除息[8] - A股股东13日红利划入账户[10] 其他情况 - 部分通过深股通投资者每10股派0.900011元[7]
智莱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5-15 19:44
回购方案 - 拟回购股份数量250 - 500万股,价格不超14.55元/股,上限占总股本2.1%,金额不超7275万元[1] 回购实施情况 - 截至2024年5月14日累计回购500万股,占比2.08%,成交金额50676965.20元[3] - 实施情况与方案无差异,达数量上限[4] 回购影响 - 对公司经营、财务等无重大影响,不改变控制权和上市地位[5] 股份结构变化 - 回购前后总股本240000000股,限售股占比从24.5%升至26.58%,流通股从75.5%降至73.42%[7][8] 回购用途 - 存放专用账户,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用部分注销[12]
智莱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08 18:58
证券代码:300771 证券简称:智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5 月 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二期四栋 37 层深圳市 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智莱科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08 18:56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智莱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莱科技"或"公司"、"上市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现场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本所 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事宜,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 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 题进行 ...
智莱科技: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5-07 18:47
证券代码:300771 证券简称:智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总数量不低于 2,500,000 股,不超过 5,000,000 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4.55 元/股,按照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计算,本 次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1%,回购金额不超过 7,275 万元。具体 回购的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 040)。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997,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08%,最高成 交价为 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