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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30077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8:18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 第一章 | 总 | 则 1 | | --- | --- | --- | | 第二章 |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2 | | 第三章 | | 募集资金使用 3 | | 第四章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7 | | 第五章 | | 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督 9 | | 第六章 | 附 | 则 10 |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并结 ...
新城市(30077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8:18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或"本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管理,维护 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客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深 ...
新城市(300778)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10 18:18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1 | 1 | | --- | --- | | 1 | 1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 |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一节 | 股 东 7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8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第一节 | 董 事 2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9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4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7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0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4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5 | | 第一节 | 通知 45 | | 第二节 | 公告 46 | | 第一节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6 | | 第二节 | 解散和清算 48 |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新城市规 ...
新城市(30077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8:18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 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以供有关各方遵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
新城市(300778)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8:18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风险投资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有效控制公司投资风险,提高投 资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新 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包括公司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以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风险投资 行为。 本制度所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 资、债券投资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节所述衍生品交易 ...
新城市(30077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8:18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 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 挂钩; (五)薪酬标准公平 ...
新城市(30077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8:1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的职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 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和内 部控制。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委员会中 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 ...
新城市(30077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8:18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规范公司选举 董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 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拥有 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 分散选举数人, ...
新城市(30077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8:18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包括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进行设立、并购企业(具体包 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股权置换、股权增减持等)、股权投资、委托管理以及 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进行的各种投资活动。 (三)通过购买目标企业股权的方式所实施的收购、兼并行为; (四)股票、债券、基金投资 ...
新城市(30077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文若)
2025-12-10 18:16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王文若作为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 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 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