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30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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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2024-04-19 22:01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4-023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因公司经营管 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钟锡君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 聘任胡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胡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胡勇先生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1 胡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 ...
贝斯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08 16:16
(以下无正文) 2023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贝斯美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戴菲 | 联系电话:010-65082976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万年帅 | 联系电话:010-59013880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戴菲、邱实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3 月 25 日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否 |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资料等资料; | | | | 与公司相关负责人等进行沟通等。 |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 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 ...
贝斯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2024-04-02 16:5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绍兴贝 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或者"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贝斯美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培训方式: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方式 6、培训主题: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重点学习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投 资价值的相关要求,从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防范绕道减持、增强投资者回报、 加强市值管理、提升投资价值等方面分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实现路径。同时,培 训人员结合案例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储运用和监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其他关于上市规则和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进行了讲解。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贝斯美董事、 ...
贝斯美: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024-03-12 17:55
股东持股与减持 - 瀚笙鼎石持股10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1] - 瀚笙鼎石计划减持不超1083万股,即不超公司总股本3%[5] 减持规则 - 集中竞价90自然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6] - 大宗交易90自然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6] - 减持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至6月18日[6] 股份限制 - 贝斯美股票上市36个月内股东不转让或委托管理股份[7]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7] - 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可减持不超所持股份数量50%[9] 其他 - 减持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12]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13]
贝斯美:关于控股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的公告
2024-02-19 18:24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安收到年产6000吨二甲戊灵技改项目环评批复[1] - 江苏永安拟投资1亿元建设年产6000吨二甲戊灵技改项目[1] - 项目在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江苏永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1]
贝斯美: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24-01-26 16:06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4-003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及一致行动人上海禾凯祁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股东上海瀚笙鼎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上海瞬 通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熙华青禾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或"公司")于近日收到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暨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江苏熙华青禾2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的通知,获悉江苏熙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江苏熙华青 禾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上海禾凯祁源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禾凯祁源"),公司股东上海瀚笙鼎石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瀚笙鼎石")及公司股东上海瞬通临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瞬通临")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 ...
贝斯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6 18:08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4-002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 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一路2号公 司2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
贝斯美: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16 18:08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0115 第 0027 号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0115 第 0027 号 致: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李若澜律师、刘益多律师(以下 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 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
贝斯美: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1-02 16:35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4-001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绍兴贝斯美")业务发展, 公司拟向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 度,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和期限以合同为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安)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已履行江苏永安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无需 提交母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3月7日、2023年10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28日和2023年12月1日分别召开2022年年度股 ...
贝斯美: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控制权比例变动达到1%的公告
2023-12-29 20:45
股权变动情况 - 上海禾凯祁源转让16,013,243股,变动比例-4.43%,价12.44元/股[3] - 江苏熙华青禾2号转让19,324,888股,变动比例5.35%,价12.44元/股[4] - 上海熠洋尚源非交易过户2,652,251股,变动比例0.73%,价14.72元/股[4] - 本次股份变动合计5,963,896股,变动比例1.65%[4] 持股比例变化 - 变动前宁波贝斯美占比23.02%,陈峰占比0.27%[4] - 变动后江苏熙华青禾2号占比5.35%,上海禾凯祁源占比0%[4] - 变动前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占比27.72%,变动后占比29.37%[4] 其他要点 - 陈峰与江苏熙华构成一致行动关系[8] - 股权变动不导致控制权变更,不影响经营[9] - 公告日期为2023年12月29日[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