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3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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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新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史宏伟)-已离任
2024-04-18 20:14
2023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本人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 议,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诚信、勤 勉、尽责、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 2023 年度述职期间董事 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2.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本人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列席了两次股东大会。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3 年本人史宏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 实、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 2023 年度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 活动进行独立判断,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 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 ...
锐新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8 20:14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 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与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7 家。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信永 ...
锐新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8 20:14
证券代码:300828 证券简称:锐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 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现场告知和电话告知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以现场 与通讯会议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史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具体决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 ...
锐新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18 20:14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锐 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聘任独立董事两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任职 条件应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 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按 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七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 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
锐新科技: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024-04-18 20:14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专项说明 | 索引 页码 | | --- | | 专项说明 1-2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申话: +86 (010) 6554 2288 出会计师事务所 8 号官华大厦 A 网 9 号 关于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XYZH/2024TJAA1F0072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锐新科技)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出具了 XYZH/2024TJAA1B0076 号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
锐新科技: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4-18 20:14
证券代码:300828 证券简称:锐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与本公司生产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如铝、铜等。 2、投资额度: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有效期间内循环 使用。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以自有资金开展最高保证金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2023年3月24日披露了《关于继续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鉴于上述决议批准的有效期届满,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以自有资金开展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 ...
锐新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8 20:14
证券代码:300828 证券简称:锐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现场告知和电话告知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以现场 与通讯会议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会 议由董事长国占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具体决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董事长国占昌先生所作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 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工作整体情况及对 2024 年董事会工作的总体部 署,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锐新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郭耀黎)-已离任
2024-04-18 20:14
2023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本人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 议,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诚信、勤 勉、尽责、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 2023 年度述职期间董事 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2.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本人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列席了两次股东大会。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3 年本人郭耀黎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 实、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 2023 年度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 活动进行独立判断,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 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 ...
锐新科技:2023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8 20:12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 "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董事会负责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 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 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
锐新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洋)
2024-04-18 20:12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3 年本人刘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 2023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活动 进行独立判断,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本人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2 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 议,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诚信、勤 勉、尽责、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 2023 年度述职期间董事 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2.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本人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列席了此次股东大会。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