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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丹科技(30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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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丹科技(30082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7 16:32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 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 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 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 1 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 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 ...
金丹科技(30082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6:32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现行适用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 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和深圳证券 ...
金丹科技(300829) -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2025-10-27 16:32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与加强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待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报 送和使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 项等。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内幕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编 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 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五条 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要求报送统计报表的单位向公司索要统计报 表或涉及销售收入、利润等敏感信息的资料,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六条 公司依照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 外部单位报送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
金丹科技(300829)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7 16:32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3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6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0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3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5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6 | ...
金丹科技(30082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7 16:32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规范公司独立董事 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 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 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中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与战 ...
金丹科技(30082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7 16:32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服务),不包括为本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单个法人主体提供年度财务会计 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不包括为本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专项审计 及咨询服务。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要性程度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开展 ...
金丹科技(300829)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10-27 16:32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 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之间 的资金管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 ...
金丹科技(3008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6:32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 约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资料和印章。 第二章 会议召集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 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 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1 ...
金丹科技(30082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7 16:32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委员会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必须 ...
金丹科技(300829)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7 16:32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 资行为,建立完善有序的投资决策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 制,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 二 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控制投 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原则,在证券市场投资有 价证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或者理财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