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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瑞股份(3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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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瑞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8-27 18:53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4] - 重大交易(除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人民币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13]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人民币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及时报告[14]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期末净资产为负需及时报告[18] -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应及时报告方案具体内容[2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需及时报告[25] 股东信息告知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应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30] - 相关股东持有、控制的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告知公司[30]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3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增持、减持公司股票,应在变动当日收盘后告知公司[32]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后当日,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送达相关文件[35]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的当日,向证券部预报重大信息[35] - 董事会等就重大事件做出决议,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当日内报告决议情况[35]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后当日内,应进行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37] - 证券部应指定专人整理并保管上报的重大信息[37] 责任主体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的第一责任人[4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对外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41]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未经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履行法定批准程序,公司任何部门等均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披露重大信息[43]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报告重大信息需在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事件的当日内[43]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负责归集信息向董事长报告、知会董事会秘书并提供基础资料[43] - 公司监事会成员对其他报告人负有监督义务[4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配合公司调查问询并如实回复[45]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包括不报告信息、未及时报告等情形[47] - 报告人未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7]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51]
派瑞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8-27 18:53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 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5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3名, 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 审计委员会主 ...
派瑞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7 18:53
证券代码:300831 证券简称:派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 2#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9 人(其中董 事郭永忠、独立董事王彩琳及独立董事王建玲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没有董事委 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现场记名投票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对会 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董事会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 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派瑞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4-08-27 18:53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西安 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 密工作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 认意见。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 作部门。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等给予配合(工作流程见附件 1)。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
派瑞股份: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
2024-08-27 18:53
利润分配规划 - 规划适用期为2024 - 2026年[13] - 拟每三年制定或修订一次[13] 现金分红比例 - 年度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30%[6][14]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8]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8]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8] 重大支出界定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3000万元,或达总资产20%属重大支出[7] 其他规定 - 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净利润[11] - 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2] - 满足现金股利分配后可股票分红[14] - 董事会结合经营数据有条件可中期现金分红[14] - 董事会提分红议案须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接受股东对分红建议和监督[14] - 规划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5] - 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15]
派瑞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8-27 18:53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股 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担保。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 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 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 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 ...
派瑞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8-27 18:5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监事会的议事程序和行为,确保监事会公平、公正、高效运作和有效 履行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公司和 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由不少于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三分之一。监事 会设主席一名,由公司监事担任,由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四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罢免,职工代 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和罢免。 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 ...
派瑞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8-27 18:5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薪酬和 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 成就;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 事提名 ...
派瑞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08-27 18:53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工作效率,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 ...
派瑞股份:关于修订和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8-27 18:53
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多项制度并制定三项制度[1] - 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余自董事会通过实施[2] 信息披露 - 相关制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2] 备查文件 - 包括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3] - 包括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4] 会议与公告时间 - 2024年8月26日召开相关会议[1] - 公告发布于2024年8月27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