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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徐晓东-已离任)
2025-04-21 18:34
会议召开情况 - 报告期为2024年1月1日至5月17日[2] - 任期内公司召开2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2次[5] - 2024年独立董事出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5] - 任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5] - 任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6] - 2024年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6] - 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1] - 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2] 报告披露与制度执行 -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10] - 任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形[10] - 任期内公司无应披露的关联交易[11] - 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规定[13] -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且能有效执行的内部控制体系[13] - 公司法人治理、日常管理等活动严格按内部控制规定进行,并合理掌控内外部风险[13] -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不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况[14] 其他事项 -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审计机构[12]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2] - 2024年独立董事严格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15]
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林素燕)
2025-04-21 18:34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3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3次[5] - 2024年召开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主持2次[5] 信息披露 - 按时编制并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10] 合规情况 - 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形[10] - 对外担保无逾期、涉诉及败诉担责情形[10] - 任期内无应披露关联交易[10] 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合规,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10] 其他事项 - 2023年度分红、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完成[11] - 董事、高管薪酬符合规定[11]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继续履职,关注重大事项[13] 内部控制 - 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且执行有效[12] 承诺履行 - 公司及股东无违反公开承诺情况[12]
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1 18:34
董事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4]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且不少于3名,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人数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关联交易与担保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8] 议案与会议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向董事会提出议案[9]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召开前10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召开前5日发书面通知[10] - 有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情形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2]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3]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15] 决议与记录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另有要求[17]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时,应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7]
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18:34
舆情管理策略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分重大和一般舆情[4]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5]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6] 舆情处理机制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办公室灵活处置[10] - 重大舆情组长视情况召集会议决策[11] 责任追究 - 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将追究责任[15]
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1 18:3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审计委员会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6]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9]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17] 审计相关报告与协调 - 内部审计部门重大发现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9] - 董事会秘书协调提供书面材料供决策[14] 审计委员会文件与决议 - 会议记录等文件保存期不少于10年[18]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关联委员回避表决[17][19]
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徐兵)
2025-04-21 18:34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度公司召开5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无缺席[5] - 2024年独立董事出席2次股东大会[5] -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战略、审计委员会分别召开2、3、4次会议[5][6] - 2024年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7] 报告披露与资金情况 - 2024年按时披露4份报告[10] - 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形[10] - 任期内未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11] 募集资金与审计 - 对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12] - 2024年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2] 权益分派与薪酬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现3元[13] - 董事、高管薪酬按考核结果发放[13] 内控与承诺 - 公司建立完善内控体系并有效执行[14] -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无违反公开承诺情况[14] 独立董事履职 - 2024年独立董事按要求履职[15] - 2025年将继续履职提供决策参考[15]
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季立刚)
2025-04-21 18:34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5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5次[4] - 2024年独立董事出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4] - 2024年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4] - 2024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5] - 2024年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6] - 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1] - 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1] 报告披露与资金管理 - 按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等四份报告[9] - 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形[9] - 无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10] - 募集资金管理、存放与使用合规[10] - 对可转债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10] 权益分派与薪酬管理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现金红利3元[11] - 报告期内董高人员薪酬按考核结果发放[12] 公司治理与内控 - 建立完善内控体系并有效执行[12] - 公司活动按内控规定进行,掌控内外部风险[13] -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无违反公开承诺情况[13] 独立董事履职 - 2024年独立董事按要求履职[14] - 2025年将继续履职,关注重大事项[14] - 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参考意见[14] - 独立董事季立刚于2025年4月19日签署述职报告[15]
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1 18: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核准首次发行2500万股普通股,6月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股份总数10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0][24] 股权结构 - 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5100万股,陈利华持股43.40%,湖州君渡投资持股10.00%,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持股11.00%,陈利群等各持股8.90%[2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三)(五)(六)项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3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9] 融资与担保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5][5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8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12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4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4] - 无重大投资或支出时,单一年度现金分红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90]
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18:34
会议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1] - 提前三日发会议通知,变更通知也需提前三日[11]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13]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16] 会议记录与制度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6] - 部分事项经讨论和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行使特别职权需经讨论和同意[8] - 可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8]
浙矿股份(300837)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1 18:34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9]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况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0] 提案与授权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4]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7] 通知与时间规则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21] 主持与报告规则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主持股东会[29]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30] 表决与决议规则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3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38]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8] 实施与记录规则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41]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应保存不少于10年[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