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30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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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黄志雄)
2024-10-08 19:12
公司治理 - 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 - 黄志雄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人员资格 - 截至2024年10月8日黄志雄未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 - 黄志雄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2]
浙江力诺: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10-08 19:11
监事会换届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2024年10月25日届满[1] - 2024年10月8日提名陈雷为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1] - 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起三年[2] 候选人信息 - 陈雷1989年2月出生,现任工程师、监事会主席[3] - 截至公告日,陈雷间接持有公司8,689股股份[3]
浙江力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崇成)
2024-10-08 19:08
独立董事提名 - 周崇成被提名为浙江力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6] - 近十二个月无限制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7][9]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该公司任职未超六年[9][10] 其他承诺 - 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证明材料[3] - 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不符资格将辞职[10][11]
浙江力诺: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2024-10-08 19:0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3408.5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716.95万元,股份总数137169500股[6][13] 股东相关 - 发起人陈晓宇等6人认购不同数额股份及比例[1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可诉讼[2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报告[28]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及担保等事项有金额和比例规定[3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8] - 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20%[100][101]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7]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09]
浙江力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08 19:05
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监高人员[2] 制度审议与授权 - 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制度实施、变更和终止[4] - 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高薪酬标准等[4] 薪酬标准 - 经营管理岗位董监按职务与岗位责任定薪酬[8] -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按月发放[8][10] - 部分董监不领薪酬,高管实行年薪制[8] 薪酬发放 - 董监高薪酬为税前金额,扣除相关费用后发放[10] 制度调整与生效 - 遇重大变化可调整制度[1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方案废止[15]
浙江力诺: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公告
2024-10-08 19:05
公司决策 - 2024年10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 - 提议第五届董事会每位独立董事任期内津贴税前6万元/年,公司代扣税[1] - 任期届满前新增按此标准,离任按实际任期算津贴[1]
浙江力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志雄)
2024-10-08 19:05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提名黄志雄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被提名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证[3]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无相关股份及任职问题[6][7] - 被提名人无相关违规情形且任职符合规定[7][9][10]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0]
浙江力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08 19:05
会议信息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10月08日召开[2] - 提议2024年10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15]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全票同意,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 - 《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董事回避,提交股东会审议[8] 人员提名 - 提名陈晓宇等为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股东会累积投票[9][10] - 提名杨瑞等为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审核后股东会累积投票[11] 津贴提议 - 提议独立董事任期内津贴税前6.00万元/年,需股东会审议[14]
浙江力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志雄)
2024-10-08 19:05
独立董事提名 - 黄志雄被提名为浙江力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黄志雄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6] - 具备相关知识和五年以上工作经验[5]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9]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10] 承诺事项 - 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3]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10] - 任职遵守规定、勤勉尽责[11] - 不符任职资格及时报告并辞职[11]
浙江力诺: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2024-10-08 19:05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董事长、6名其他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4] 交易审批 - 五类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批[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7]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董事长选举与职责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 - 七种情形下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13][14] 会议召开与通知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13] - 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紧急情况不受此限[13]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16]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6] 会议出席与表决 - 一名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代为出席不得超两名董事[1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公司对外担保需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或股东会批准[20]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董事会审议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关联交易除外)应现场召开全体会议,董事不得委托出席或通讯表决[17]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经同意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15]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可现场或通讯表决[19]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24]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决议并报告情况及问题[26]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修改亦同,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