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比德(30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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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比德:反舞弊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8:41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和内部 控制,防治舞弊,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 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本公司所有员工,尤其是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 树立廉洁从业、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全体员工有责任和义务阻 止或者举报其他员工的舞弊行为,公司制定并落实对举报人的保护及奖励政策。 第二章 舞弊概念与舞弊行 ...
山水比德: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2-13 18:41
证券代码:300844 证券简称:山水比德 公告编号:2023-07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利征先生不再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将继 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及《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 举刘宋敏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除上述委员调整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余成员保持不变,调整后的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为:王荣昌(主任委员)、王冰、谢纯、伍蕴华、刘宋敏。 特此公告。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山水比 ...
山水比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8:41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保 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山水比 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 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 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 ...
山水比德: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3 18:41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顺利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三)以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不存在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形。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蔡彬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 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山水比德: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8:41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山水比德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 ...
山水比德:董事会印章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13 18:41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印章管理办法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印章 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的利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下文所称"印章",均指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长是董事会印章管理的主管负责人。董事长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负责人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印章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和停用 第四条 印章的刻制须经董事长批准同意后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五条 因特殊原因需要停用印章的,需经董事长批准。印章停用后,由董事会办 公室将停用原因、时间通知公司各有关部门,并收回停用的印章切角封存或销毁。 第三章 印章的保管 第十条 印章的使用由申请人按规定发起用印流程,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 经董事长审批后生效。 第十一条 以公司董事会名义发出的文件、重要便函、委托书、有关报表、信件等 需要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经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报董事长批准方可用印。已经公 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而需要使用印章的,可在相关会议 ...
山水比德: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2-13 18:41
证券代码:300844 证券简称:山水比德 公告编号:2023-070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1.原《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整合至本制度,原《广 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2.原《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整合至本制度,原《广州 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同时废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星期 三)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
山水比德: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8:41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一)透露或者通过非法定方式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 信息相冲突的信息; (二)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 (三)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 (四)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五)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 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 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
山水比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8:41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 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会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 ...
山水比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8:41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劵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减持通知》)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