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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比德(30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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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比德(30084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2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0]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0] - 连续12个月内诉讼仲裁涉案金额累计达上述标准需报告[10] 重大风险标准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视为重大风险[12] 股东情况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14][16][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报告[14][20] 业绩预告情况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一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6] - 按照规定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需进行业绩预告[16]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一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6] - 公司实现扭亏为盈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一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6] - 期末净资产为负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一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6] 其他重大事项 - 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公司章程》等属于重大变更事项[14] - 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须当日向董事长和董事会报告[17] 信息报告流程 - 控股股东等应及时准确书面告知公司相关报道或传闻事项并配合调查披露[21] - 重大信息报告人员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秘,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3] -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在特定时点和进展时应向董秘通报重大信息[23] - 董秘收到重大信息后应及时向董事长汇报[24] - 董秘应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必要时向董事会汇报并提请披露[25] - 董秘应指定专人整理保存上报证监会和深交所的重大信息[25] 考核与责任 - 各部门等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列入公司年度工作考核[27]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使公司受处罚或损失应追究责任[2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9]
山水比德(30084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2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4]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4]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4] 业绩预告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18] - 扣除无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利润指标为负,需披露业绩预告[18] 临时报告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应披露临时报告[2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处置超总资产30%,需披露情况及影响[23] 股东会会议 - 年度股东会需在20日前、临时股东会需在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5] - 会议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日期前至少2个交易日说明原因[26] - 会前10日股东提临时提案,公司应在2日内发补充通知[26]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8]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等指标达一定比例需披露[2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28] 担保与财务资助审议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超一定比例需股东会审议[30] - 为特定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0]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等超一定比例需股东会审议[31]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需董事会审议披露[3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需评估审计并经股东会审议[33] 可转换公司债券 - 转换股份累计达开始转股前已发行股份总额10%需披露[37] - 投资者持有达发行总量20%及以上比例增减需通知公告[38] - 公司需按规定披露付息、兑付、转股等公告[38] 信息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由证券事务部会同财务部门拟定时间并与深交所预约[43] - 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第一时间提供资料并保密[43] 信息披露责任与管理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由董事会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5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53] - 相关人员对不同报告承担主要责任[57]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存续期自形成至公开[64] - 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深交所[65] - 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保存至少10年[66] 档案管理 - 证券事务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不少于10年[60]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69]
山水比德(30084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2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负债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5] - 涉及净资产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5] - 涉及收入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5] - 涉及利润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0万元[5]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原预计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7] - 业绩快报数据与定期报告差异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7] 制度适用与原则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年报信息披露人员[3] - 实行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3] 处理措施与生效 - 重大会计差错需聘请事务所对更正后年报审计[6] - 责任追究形式可单独或并用[19] - 季度、半年度报告参照执行[14]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规及章程,有差异时参照新法规修订[14] - 公司内通报批评、警告等为处理措施[15] - 情节恶劣从重或加重处理[15]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从轻、减轻或免处理[1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6]
山水比德(30084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2
担保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持股超50%或有实际控制权的控股子公司[2] 担保申请要求 - 被担保企业应提前30日向财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7] 股东会审批情形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1]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1]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1] 审议通过要求 - 应由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的2/3以上审议同意[11] - 应由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11] 担保额度预计 -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低于70%的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审议额度[13]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对公司报告期末未履行完毕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规定执行情况专项说明[13] 担保形式及审查 - 公司对外担保须书面形式,责任人审查法律文件,不符要求应要求修改,拒绝则拒绝担保并汇报[14] 关联人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14] 担保展期处理 - 公司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继续担保,作为新对外担保重新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15][19] 日常管理与监督 - 对外担保日常管理中,财务部门指定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董事会[17] 债务到期处理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后,督促被担保人15个工作日内还款,未履行等情况及时采取补救和披露信息[18]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等未按规定程序签订担保合同损害公司利益,追究当事人责任[19] - 董事会违反规定做出担保决议致公司或股东损失,参加表决董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异议董事除外)[23] 控股子公司规定 -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规定执行,决议后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山水比德(30084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2025年10月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1]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特定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5] - 申请需填资料经审核、决定,信息由证券事务部保管10年[10]
山水比德(30084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独立董事任职规定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4]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会议召开应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2] - 会议应由2/3以上(含本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会议决议与记录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4]
山水比德(300844) -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2
ESG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ESG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2][3] - 各部门及子公司建立完善ESG专项制度并执行管理措施[9][10] ESG职责分工 - 董事会是ESG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8] - ESG工作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负责执行[8] - 证券事务部统筹协调ESG日常工作[9] ESG理念融入 - 公司将ESG理念融入发展战略推动可持续发展[6] ESG报告披露 - 公司应按要求形成ESG报告并自愿披露[12] 制度生效与修订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15]
山水比德(30084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2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4] 任职与解聘规定 - 近36个月受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6] - 连续3月以上不能履职应1月内解聘[7] 聘任与履职要求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离任后持续保密[8] - 原则上原任离职后3月内聘新秘书[8] - 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及会议筹备等[10] - 公司应为秘书履职提供保障[11]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4]
山水比德(30084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完善治理结构[2] - 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避免违规行为[3] 沟通原则与内容 - 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得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4] - 目的是形成双向沟通机制,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6] - 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9]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环境社会治理等信息[10] 沟通对象与方式 - 对象包括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11]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网络平台、一对一沟通等[13] 信息披露要求 - 重视信息披露,不得先于指定媒体公布信息[12] - 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时及时公告[24] - 通过互动易与投资者交流并谨慎发布信息[25]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在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3] - 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23] - 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并提前发布公告[22] 人员与部门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等条件并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负责分析研究、沟通联络、公共关系等多项工作[20] 沟通活动规则 - 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22]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沟通[23]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刊载[27] 调研与来访管理 - 接受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其应全程参加[28] - 接待上门来访投资者需做好档案记录并让其签署承诺书[28]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应对措施[28][29] 媒体管理 - 业务媒体宣传样稿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发布[29] - 主动采访媒体的采访计划和拟报道文字资料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30] 档案与投诉处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30] - 接受特定机构及个人调研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1] - 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31]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31]
山水比德(300844) - 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公告
2025-10-29 18:59
业绩总结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 1796.75万元,盈余公积2217.28万元[1] 新策略 - 2025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用1796.75万元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议案[1][5][6] - 弥补亏损使母公司累计亏损减少1796.75万元[4] - 实施后2024年末母公司盈余公积剩420.53万元,未分配利润为0万元[4] - 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