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股份(30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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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思股份: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16 21:34
综合授信 -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1] - 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 审议情况 - 2024年4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3] - 该议案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科思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6 21:34
会议时间 - 2024年5月7日下午14:3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2]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和下午13:00 - 15:00[2][3] -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7日的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22]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15 - 15:00[23] 会议地点 - 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C1栋9楼公司会议室[4] 股权登记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4] 议案情况 - 需审议13项议案,4项为特别决议事项[7][8] - 议案8.00 - 9.00涉及薪酬方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8] - 议案13.00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2名独立董事[7][8] 登记信息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00 - 12:00,下午13:00 - 14:30[11] - 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在2024年5月6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11] - 登记地点在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C1栋10楼公司证券法律部[11]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856”,投票简称为“科思投票”[18] - 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累积投票提案填报选举票数[18] - 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9] - 股东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其他提案表达相同意见[20] -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21]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需按规定办理身份认证[23] 其他 - 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8] - 关于修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有4个子议案[26]
科思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6 21:34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宋兵、崔荣军、郭燏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宋兵、崔荣军、郭燏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2023 年度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董事会 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科思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4-16 21:34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等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8]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1年内,董事等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减持规定 - 董事等计划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六个月[7] - 董事等涉嫌违法犯罪等特定期间不得减持股份[7] - 董事等被深交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不得减持股份[7] 短线交易处理 - 董事等违反《证券法》短线交易,公司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11]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等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13] - 董事等在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13] 股份增持规定 - 权益股份达30% - 50%,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15] - 增持主体实施期限过半应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16] - 特定情形增持达2%需通知公司并披露结果及律师核查意见[17] 信息申报 - 董事等股份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22] - 新任董事等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22] - 现任董事等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22]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 - 制度未尽事宜按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以法规或章程为准[26] - 制度中部分表述含本数规定[2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6] 时间信息 -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时间为2022年6月8日[27]
科思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16 21:34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 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六条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其他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 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漏未公开的重大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 人操纵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本制度以及深圳 ...
科思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聂长海)
2024-04-16 21:34
证券代码:300856 证券简称:科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23192 债券简称:科思转债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聂长海作为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 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本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 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_ 六、 ...
科思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4-04-16 21:34
人事变动 - 曹晓如因工作安排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仍任董事、副总裁[3] - 公司拟聘任陈家伟为董事会秘书[4] 人员信息 - 曹晓如原定任期2022年5月16日 - 2025年5月15日,间接持股0.08%[4] - 陈家伟1990年9月出生,有相关工作经历,无持股和关联关系[9][10] 其他事项 - 拟由俞健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 -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公布[5]
科思股份(300856)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16 21:34
财务表现 - 2024年第一季度,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达到711,843,765.01元,同比增长21.1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9,777,234.42元,同比增长37.16%[1]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提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每股收益水平也随之提高[4] -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21.96亿元,同比增长37.1%[12] 资产状况 - 总资产达到4,135,181,256.66元,同比增长6.2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858,576,438.80元,同比增长8.82%[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流动资产总额为2,328,518,140.24元,较上期增长了3.93%[8]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固定资产总额为1,236,465,463.06元,较上期增长了33.77%[8]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无形资产总额为125,257,077.32元,较上期增长了6.13%[9]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1,229,326.64元,同比下降6.24%[2] - 基本每股收益为1.2979元,同比增长37.16%[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01%,较上年同期略微增长至7.9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12亿元,较上期略有下降[1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31亿元,主要受到投资支付的影响[14] 股东情况 - 南京科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2.17%[5] - 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5]
科思股份: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4-16 21:34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4)00411 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 报告编码:苏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4) 00411 号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鉴证报告仅供科思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科思股份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 披露。 附件:《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页无正文,仅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衡专字(2024)00411 号鉴证报 告之签章页) 天衡 題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顾晓蓉 (项目合伙人)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股份") 管理当局对 2023年 12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科思股份 管理当局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我们的责任是对科思股份内部 控制的 ...
科思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16 21:34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股东大会 的法定职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其他职权的,应 当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本规则等规定的授权原则,并明确授权的具体内容。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