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高新(300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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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泰高新(300876)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7-17 19:46
董事选举细则 - 累积投票制用于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5] -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6] 股东提名资格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9]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9] 投票权计算 - 选举独董投票权=股份总数×应选独董人数[13] - 选举非独董投票权=股份总数×应选非独董人数[13] 投票规则 - 所投候选董事数不超应选人数,否则无效[14] 当选规则 - 得票超出席股东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当选[16] - 当选不足且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需重选[16] - 多人得票相同致超应选人数需重选[17]
蒙泰高新(30087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17 19:46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4]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5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14] 股东及人员事项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1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计未来六个月内出售股份可能达或超公司股份总数5%需通知公司[2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份,每增减比例达公司股份总数1%时需通知公司[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变化需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最新资料[23] 信息报告与披露 - 各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等报告[23]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后,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向董事会秘书预报[24]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应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6]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26] - 各部门等联络人收集整理资料报证券事务部,第一责任人当天审阅签字[28]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及时准确报送资料[29]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30] - 公司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信息,不得先于证监会指定渠道[35] - 发生重大信息泄露,公司追究责任并向深交所报告、公开披露补救[36] 保密与管理 - 董事会是重大信息内部保密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具体负责人[33] - 控股股东等在特定情形下应通知公司,公司及时披露筹划情况和既有事实[35] - 内部人员获重大信息至公开披露前不得买卖公司证券等[38]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1][42] - 附件包含重大信息报告表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报告表[43]
蒙泰高新(30087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2025-07-17 19:46
制度审议 - 制度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资金占用规定 - 明确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义[6] - 不得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资金[8]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至少半年查阅资金往来情况[10]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并上报[10]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季度检查重大事项[11] 违规处理 - 违规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占用即冻结”[13] - 占用资金应以现金清偿,非现金需股东会批准[14]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6]
蒙泰高新(300876) -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7-17 19:4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6]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2] 审议事项 - 披露财务报告等信息、聘解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职责 - 审阅财报,关注重大问题及舞弊可能,监督整改[10] - 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费用及合同[10]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尽责,核查验证财报并审慎发表意见[10] - 以报告等形式向董事会提供研究讨论情况供决策[10] 规则生效与解释 - 工作规则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8]
蒙泰高新(300876)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07-17 19:46
董事会秘书聘任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5] - 聘任时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6] 任职限制 - 六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如受证监会行政处罚[6] 职责与解聘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8] - 解聘需充分理由,四种情形应一月内解聘[13][14] 离任与继任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5] - 原任离职三月内应聘任新秘书[16] 空缺处理 - 空缺时指定人员代行,超三月董事长代行[14][18] 培训与规则 - 保证任职期间参加后续培训[20] - 工作规则经董事会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1]
蒙泰高新(30087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17 19:46
交易审议规则 - 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超 50%且金额达标须股东会审议[9] - 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超 10%且金额达标须董事会审议[10][11] 制度说明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2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3]
蒙泰高新(30087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7-17 19:46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7]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会计差错影响盈亏性质[7]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预计业绩变动与年报披露不一致或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13]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财务数据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4] 责任承担与追究 - 董事长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17] - 因年报披露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内审部查实原因并追究责任[17] - 存在恶劣情形对责任人从重惩处,阻止后果可从轻处理[18][19] 处理流程与形式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事务所审计,其他差错内审部调查提交董事会[8][16] - 作出处罚前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陈述申辩权利[20] - 责任追究形式有通报批评、警告等,结果纳入绩效考核[21][22] 信息披露与制度执行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22] - 季报、半年报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24] - 制度与新法规不一致以新法规为准,自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4][25][26]
蒙泰高新(300876)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07-17 19:46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 50%以上子公司对外捐赠[5] 捐赠规定 - 可捐赠财产有现金、实物资产,部分不得捐赠[10] - 捐赠类型分救济性、公益性、其他[10][11] 审批流程 - 单笔或累计超 500 万董事会审议[15][16] - 单笔或累计超 1500 万股东会审议[16] - 未达标准总经办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16] 其他要求 - 捐赠申请含事由等内容[16] - 经办部门取得凭据备案[17] - 内审部审计监督,违规人员受处分[17][18]
蒙泰高新(300876) -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5-07-14 15:45
股东股份情况 - 股东郭鸿江解除质押200万股,占其所持11.57%,占总股本2.08%[2] - 郭鸿江持股1728万股,占比18.00%,质押1700万股[4] - 郭清海等合计持股3672万股,占比38.25%,质押0股[4] - 股东合计持股6550.73万股,占比68.24%,质押2189.6万股,占总股本20.72%[4]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6]
蒙泰高新: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19:18
股东减持计划 - 特定股东自在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60万股(占总股本3.7769%),计划减持不超过285.949万股(占总股本不超过3.00%)[1] -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时间范围为公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起的三个月内[1] 减持进展 - 自在投资已于2025年7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30.07万股(占总股本0.3155%)[2] - 减持后自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69.0417%降至68.7262%,变动幅度触及1%整数倍[2] 股东持股结构 - 自在投资减持后持股降至329.93万股(占总股本3.4614%),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2] - 一致行动人郭贤锐持股144万股(1.5108%),郭清海持股3672万股(38.5244%,其中有限售条件2754万股),郭鸿江持股1728万股(18.1291%)[3] - 合计无限售条件股份从3826.8万股(40.1484%)降至3796.73万股(39.8329%)[3] 减持合规性 - 本次减持与2025年6月5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数量在计划范围内[3] - 截至公告日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未违反《证券法》等法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