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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泰高新(300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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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泰高新(300876) - 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5-30 17:18
业绩目标 - 2023 - 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考核目标不低于11.50亿元[6] 股票作废 - 因未达业绩目标,33.17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6][7] - 因激励对象离职,6.0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7] - 本次合计作废39.1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9] 会议审议 - 2022年12月1日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 2022年12月19日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议案[3] - 2023年7月20日审议调整授予价格等议案[4] - 2024年5月15日审议作废和调整授予价格议案[4] - 2025年5月30日审议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5] 影响说明 - 本次作废不影响公司多方面情况及激励计划实施[8]
蒙泰高新(300876) - 关于蒙泰高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2025-05-30 17:18
激励计划决策 - 2022年12月1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2年12月1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 股票授予与调整 - 2022年12月19日向39名激励对象授予97.00万股限制性股票[13] - 2023年7月20日授予价格调整为15.04元/股,向10名授予24.25万股[14] - 2024年5月15日作废48.92万股,授予价格调为14.841元/股[14] 股票作废处理 - 2025年5月30日同意作废39.17万股已授予但未归属股票[15] - 2023 - 2024年营收未达目标,33.17万股作废[18] - 因激励对象离职,6.00万股作废[18] 业绩考核目标 - 2023年、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考核目标不低于11.50亿元[18]
蒙泰高新(300876) - 远期外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
2025-05-30 17:17
业务目的 -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6] 决策流程 - 年度外汇交易业务额度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后执行,授权董事长管理[9] - 特定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计划编制、操作等,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证券投资部负责审批和披露[10] 业务执行 - 财务部制订方案获批后申请交易,内审部门季度审查并报告[12] - 财务部跟踪交易,控制违约风险,特殊情况按规定办手续[14] 风险处理 - 亏损或潜亏超标准,财务部提交报告和方案并汇报[14] 保密与披露 - 参与人员遵守保密制度,业务按规则披露,档案由财务部保管[17][19]
蒙泰高新(300876) -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2025-05-30 17:16
公司信息 - 证券代码为300876,简称为蒙泰高新[1] - 转债代码为123166,简称为蒙泰转债[1] 会议决策 - 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3] - 同意优化调整现行组织架构,授权管理层实施[3]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于2025年5月31日[4]
蒙泰高新(300876)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5-05-30 17:16
业务计划 -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控制汇率风险,不投机套利[1] - 业务涉及美元、欧元等,方式有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2] - 拟用不超7900万元或等值外币开展业务,期限12个月[3] 业务管理 -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实施业务相关事宜[4] - 交易对方为有资质且无关联的金融机构[6] 风险控制 - 业务存在汇率利率波动等风险[7] - 制定制度规范业务,加强研究分析调整策略[8] - 财务部统一管理,配备专业人员[8] - 仅与有资质机构交易,跟踪评估控违约风险[9]
蒙泰高新(300876) -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5-05-30 17:16
套期保值业务概况 - 公司拟开展最高额不超7900万元或等值外币套期保值业务[3] - 业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8%[3] - 业务期限为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6] 业务资金与交易方 - 开展业务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6] - 交易对方为有资质且无关联关系金融机构[9] 业务风险与管控 - 业务存在汇率、利率等多种风险[10] - 公司制定制度控制风险,财务部管理操作[13] - 按相关会计准则核算处理业务[15]
蒙泰高新(300876) -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2025-05-30 17:16
人事变动 - 2025年5月30日聘任郑小毅为副总经理,免去财务总监职务[2][3][4] - 2025年5月30日聘任陈丽虹为财务总监[2][3][4] 人员信息 - 郑小毅原定财务总监任期至2026年6月30日[3] - 郑小毅合计持有公司150,800股股份[3][7] - 陈丽虹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
蒙泰高新(300876)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30 17:15
公司决策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3名监事全到[3] - 同意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9.1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4] 业务计划 -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6] - 拟用自有资金开展不超7900万元或等值外币套期保值业务[7]
蒙泰高新(300876)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30 17:15
会议相关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5名董事全部出席[2] 股票相关 - 因激励计划未达标及人员离职,作废39.1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4] 业务及制度相关 - 修订《远期外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获通过[7][8] -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不超7900万元套期保值业务[9] 组织架构相关 - 调整公司组织架构议案表决通过[11][13] 人事变动相关 - 聘任郑小毅为副总经理,陈丽虹为财务总监[14][16] - 郑小毅不再担任财务总监[16]
蒙泰高新(300876) - 蒙泰高新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2025-04-30 19:43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上海白玉兰广场办公楼 23 层 电话:021-5598 9888 传真:021-5598 9898 邮编:200080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关于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2G20200246-00013 号 致: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蒙泰高新"或者"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承办律师列席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星期三)14:45 在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龙山路南 侧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承办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