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股份(300877)
搜索文档
金春股份(300877) - 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9:48
投资适用范围 - 部分证券投资情形不适用本制度,如购买超总股本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2] 资金来源与类型 - 委托理财资金为自有闲置或闲置募集资金,用募集资金买的须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4] 审议要求 - 委托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委托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证券投资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证券投资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管理与监督 - 财务部门及证券投资部负责日常运作和管理,建立管理台账[10][11] - 审计部、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检查[11]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及时披露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相关信息[14] - 公司需披露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发生额等情况[15] - 公司需披露报告期末证券投资组合情况[15] - 公司需披露报告期末按市值占比排列前十只证券信息[15] - 公司需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的损益情况[15]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中“以上”包含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17]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7] - 本制度规定与后续国家规定不一致时按后者执行[1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17] 制度适用主体与时间 - 该制度为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0月相关制度[18]
金春股份(30087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9:48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信息报送与备案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相关档案[8] - 相关材料至少保存10年以上[8] - 事项变化及时补充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 知情人变动2个工作日重新报备名单[11] 信息披露与自查 - 报送档案时出具书面承诺[12] - 年报等后5个交易日自查知情人交易情况[13]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报送情况及结果[13] 其他 - 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6]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1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8]
金春股份(30087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9:48
独立董事规定 - 年报披露前15日和业绩快报披露前5日不得买卖公司股票[3] - 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3] -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公司多方面情况[3][4] - 审查董事会召开程序、文件和资料信息充分性[4] - 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4] - 对年报有异议经半数同意可聘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及修改[5] 管理层职责 - 向独立董事汇报重大事项进展及财务状况[2] 披露要求 - 督促公司准确完整披露年报应披露事项[3]
金春股份(300877)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9:48
内部控制制度 - 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控、防范风险、促进规范运作和保护投资者权益[2] - 考虑内部环境、目标设定等要素[4] - 活动涵盖销售及收款、采购等营运环节[6] 子公司与关联交易管理 -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督导建立经营计划等[9] - 制定关联交易内控制度,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11] - 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及审议程序[11] - 确定关联方名单并及时更新,审慎判断关联交易[13]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和股东需回避表决[20] - 与关联方交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14] - 关联方占用资源造成损失时董事会采取保护性措施[15] 担保与投资管理 - 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控制担保风险[17] - 重大投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控制投资风险[25] - 进行衍生产品投资制定严格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限定投资规模[25] 募集资金管理 - 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按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21] - 制定严格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跟踪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21] 信息披露与审计 - 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28] - 内审部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缺陷,评估执行效果和效率并提改进建议[32]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部报告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出具年度评价报告[32]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包含制度健全实施情况等五项内容[34]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34] - 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34] - 保荐人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34] - 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对公司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34] - 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评价和审计报告[34] 其他 - 调查被担保人经营和信誉情况,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评估风险[17] - 出现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情形,责任人及时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29] - 内部审计部相关资料保存时间遵守档案管理规定[34] - 制度未尽事宜按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36]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36]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及修改[36]
金春股份(30087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9:48
审计部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 - 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具体实施,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审计部工作,履行六项主要职责[5]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9] 审计工作流程 - 审计部每季度报告内部审计情况,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9] - 确定年度审计重点,拟订计划和方案[15] - 审计人员审计并记录,报告经审核批准[15][16] 后续管理 - 有关部门按报告整改并报告审计部[16] - 重要项目后续审计,有问题复审[16][17] 其他 - 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管理控制[11] - 审计档案整理归档,未经批准不得外供资料[20]
金春股份(30087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9:48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9]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9]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9]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9] 股份变动与减持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备并公告[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区间不超三个月[12] - 减持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1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不得转让[4]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5] - 上市满一年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新增无限售股按75%锁定,未满一年按100%锁定[15] - 每年按上年末股份数25%计算本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转让额度[16] - 任职期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六个月内股份锁定,到期后无限售股解锁[17] 股份增持 - 权益达30%-50%,一年后每12个月增持不超2%股份[19] - 权益超50%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19] - 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进展公告[19] - 特定情形增持达2%需聘请律师核查并披露结果公告和意见[20] - 集中竞价增持达2%披露进展公告,公告前不得再增持[21]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公司可追究责任[23]
金春股份(30087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9:48
担保审议条件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3] - 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4] 审议通过要求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须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7] - 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特定情形需2/3以上[4] 担保申请与管理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财务部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6] - 公司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的登记、注销以及日常管理工作[10]
金春股份(30087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9:48
人员管理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等若干名,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等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公司董事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5] -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也可在任期内辞职[5] 会议与报告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14] - 总经理每年向董事会作一次年度工作报告[16] 人员职责 - 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9]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按分工主管相应部门或工作,并定期报告工作[10] - 财务负责人向总经理和董事会负责,监督财务会计活动,指导财务核算等[10] 责任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致公司损失,参与决定人员应赔偿,表明异议并记录的人员可免责[14] 汇报内容 - 公司需汇报2025年10月生产经营主要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等内容[21] - 公司需汇报生产、行政管理等各方面工作开展情况[21] - 公司需汇报董事会决议或董事会授权的执行情况[21] - 公司需汇报下一年度生产经营主要计划指标和工作重点[21] - 公司需汇报生产经营、行政管理中重大异常情况或问题[21] - 公司需汇报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自然灾害情况[21] - 公司需汇报董事会、董事长临时授权事项执行情况[21] - 公司拟对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机构进行变动需汇报[21] 细则执行 - 公司工作细则未尽事项按《公司法》等法规规定执行[20] - 公司工作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20]
金春股份(30087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9:48
关联交易定义 - 关联法人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5]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9]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例外[1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2] - 特定交易可豁免股东会审议或免关联交易程序披露[13] 人员报送要求 - 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9]
金春股份(30087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9:48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或发生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信息管理、披露、保密,适用本制度。公司及 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负有披露义务的人员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 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