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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新材(30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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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新材: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2024-04-23 18:12
激励计划情况 - 2023年5月9日向32名对象授予349万股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4.61元/股[3] - 2024年4月23日决定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 终止原因及影响 - 因经济、市场变化,股价波动,未达业绩考核要求[4] - 未完成登记,无股份支付费用,最终以审计报告为准[6] 后续安排 - 终止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9]
海昌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一军(历任)
2024-04-23 18:12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一军) 本人作为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 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一军,男,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本科学历。1985 年 8 月至 1994 年 10 月,任职于扬州市第五中学,担任 教师;1994 年 10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职于江苏文昌律师事务所,担任 律师;1996 年 10 月至今,任职于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律 师、执行主任;2016 年 12 月至 2023 年 2 月,担任扬州海昌新材 ...
海昌新材: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18:12
业绩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2] 内控标准 - 与合并利润总额相关,错报小于5%为一般缺陷等[7] - 与合并资产总额相关,错报小于2%为一般缺陷等[8]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与财务报告一致[13] 内控情况 -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等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16][17][18] -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需披露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重大事项[20] 保荐核查 - 保荐机构对华创证券内控情况进行多种方式核查[21] - 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内控有效且自评真实客观[22]
海昌新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18:12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度召开10次监事会会议[2] - 2023年度召开10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6] - 2024年监事会会议召开频率不低于每六个月一次[12] 公司运营情况 - 2023年度无重大资产收购和出售交易[8] - 2023年度不存在关联交易[9] - 2023年度财务部门按规定工作,无违规行为[7] 2024年监事工作安排 - 参加股东大会各次会议并发表意见[12] - 列席董事会各次会议并监督权力行使[13] - 检查公司财务及重大交易事项[14]
海昌新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4-23 18:12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3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8,975.74万元(含尚未支付 的项目尾款、铺底流动资金及活期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 户进行销户处理,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铺底流动资金、部分合同尾款和 质保金将由自有资金支付。销户完成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 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
海昌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3 18:12
审计相关 - 2023年末中兴财光华合伙人183名,注册会计师823名,签过证券审计报告的359名[1] - 事务所认为公司财报按准则编制,公允反映2023年财务等情况[3] - 事务所认为公司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 决策事项 - 2023年11月24日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续聘中兴财光华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4]
海昌新材: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3 18:1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46703174.22元,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46178493.09元[2] - 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670317.42元[2] 利润分配 - 以2023年末250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8元,共派2006.4万元[3][4] - 送红股0股,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4] 审议情况 - 董事会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5] - 监事会认为预案与公司发展匹配[6] - 独立董事同意提交审议[7] - 预案需股东大会通过,存在不确定性[9]
海昌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申小平
2024-04-23 18:12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度公司召开9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4] 独立董事参会情况 - 2023年度独立董事出席1次战略、2次薪酬考核、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 2023年多场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对多项议案发表意见[11][12]
海昌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1 15:51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 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暂未实施 股份回购。公司将根据后续回购情况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6日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 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9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发布的相关公告 ...
海昌新材: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2024-03-18 20:07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扬州海昌协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持股 5%以上股 东扬州海昌协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昌协力) 计划自上述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天内以集中竞价或大 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760,230 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比例的 0.3031%。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海昌协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海昌协力通过集中竞 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 66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