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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业香料(30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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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业香料(3008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2:1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8]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相关营收、净利润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和金额需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交易达一定标准需董事会审议[11]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14] - 董事会决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关联董事无表决权[19][20]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4] 决议形成与执行 - 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担保事项另有要求[23] - 董事会议案决议由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检查,违背决议追究责任[28] - 未经董事会决议实施事项致损由行为人担责[28]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华业香料(30088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2:17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及《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 工作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总经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机构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 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增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公道正派;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 ...
华业香料(30088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2: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董事会60日内补选[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董事会60日内补选[12]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17][33]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2] - 专门会议决议需全体过半数同意通过[35] 相关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公司至少每年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0] - 专门会议召集人提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32]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5] - 专门会议记录保存15年[35]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37]
华业香料(30088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6 22:17
财务报告差错标准 - 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标准为10%以上[6] - 差错金额影响盈亏性质或更正金额占比10%以上需关注[6] 信息披露差错标准 - 报表附注或有事项未披露、重大诉讼等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属重大差错[7] -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不符需补充更正[8] 处理与追责 - 财务报表更正需聘请合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财务问题内部审计需收集资料提交审议[8] - 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2]
华业香料(30088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2:17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若独立董事不符规定,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会议记录与报告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1]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1]
华业香料(30088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2:17
选聘相关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期满可续聘且续聘无需重新招标[8]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3]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9] 费用与质量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超两年[11] 评估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5] 改聘情况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情况公司应改聘[13]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3]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公司履行改聘程序[14] 改聘时间与报送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 更换后一个月内向证券监管机构报送说明及文件[14] - 预计无法在第四季度前完成选聘应及时报告[14]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选聘结果包含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7]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17] - 会计师事务所严重违规,股东会决议重新选聘[17] 信息安全 - 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应提高信息安全意识[20] - 选聘时审查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1]
华业香料(300886)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2:17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总经理有权决定未达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9]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9] - 交易金额超30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且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决策权限[12]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2] 其他关联交易规则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以发生额为披露标准[13]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3]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3] - 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3]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4] - 四种关联交易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表决[14] - 五种关联交易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4] 监督与保护措施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7] - 因关联方占用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18] 制度实施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亦同[20]
华业香料(30088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2:17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18] 募投项目相关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9]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1]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情况[26] 资金置换与管理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不得超六个月[11] - 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可在六个月内实施置换[11] - 公司可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2] - 闲置募集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十二个月[15][18] 协议与账户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6] 信息披露与审核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 - 公司董事会应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披露[25]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6]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在董事会会议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9]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2] - 公司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23]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鉴证[26] - 公司应在专项报告中披露鉴证结论,若为特定结论董事会需分析理由并提整改措施[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现场检查[2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 - 公司应在专项报告中披露专项核查结论[27]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或财务顾问要分析原因并提核查意见[27] - 保荐机构或财务顾问发现违规或风险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27]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华业香料(30088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2:17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 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二)与公司有现实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 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 司对 ...
华业香料(30088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2:17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8] - 年度报告需经审计,半年度报告一般可不审计[8]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8]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应在对应时段结束1个月内披露[9]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不早于上一年度报告[9] - 年度与半年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和主要会计数据[9]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0] 重大事项披露 - 单笔中标或合同金额达1亿元以上需披露[15]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需披露[15]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达200万元以上或特定条件需披露[16]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达200万元以上需披露[16]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6] - 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需披露数据[11] - 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需专项说明[12] - 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15]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17] 信息披露责任与流程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是主要责任人[21]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和董秘[29] - 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24小时内向董事长和董秘报告[29] - 董事会定期自查披露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报披露[22] - 独董定期检查披露制度并在述职报告披露[23] - 定期报告由财务总监等编制草案,经审议后披露[28] - 信息报告人对材料真实性等负责[30] - 信息披露文件经董事长审定并交交易所审核[30]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需及时更正[30] 其他规定 - 证券部保管招股书等资料原件不少于10年[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公开前保密[33]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3]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34]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35] - 特定对象沟通实行预约制度[35] - 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证券时报》,网站为巨潮资讯网[36] - 5%以上股份股东等信息披露参照本制度[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