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香料(300886)
搜索文档
华业香料(30088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2:17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及《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 工作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总经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机构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 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增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公道正派;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 ...
华业香料(30088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2: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董事会60日内补选[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董事会60日内补选[12]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17][33]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2] - 专门会议决议需全体过半数同意通过[35] 相关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公司至少每年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0] - 专门会议召集人提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32]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5] - 专门会议记录保存15年[35]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37]
华业香料(30088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6 22:17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 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 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
华业香料(30088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2:17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创业板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和《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 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 ...
华业香料(30088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2:17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若独立董事不符规定,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会议记录与报告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1]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1]
华业香料(300886)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2:17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总经理有权决定未达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9]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9] - 交易金额超30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且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决策权限[12]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2] 其他关联交易规则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以发生额为披露标准[13]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3]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3] - 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3]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4] - 四种关联交易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表决[14] - 五种关联交易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4] 监督与保护措施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7] - 因关联方占用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18] 制度实施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亦同[20]
华业香料(30088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2:17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 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 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 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 ...
华业香料(30088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2:17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 ...
华业香料(30088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2:17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 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二)与公司有现实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 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 司对 ...
华业香料(30088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6 22:17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 沟通交流,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良好关系, 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安徽华业香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