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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3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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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10-22 19:44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4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三季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三季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 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 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在该额度内可 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共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 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开展证券投资 的业务范围为外部评级较高且公开发行、风险可 ...
瑞丰新材: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22 19:44
激励计划审议 - 2021年12月9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7] 激励授予情况 - 2021年12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62人授予703.50万股限制性股票[9] 解除限售情况 - 2023年10月22日董事会同意6人解除限售1,537,015股,占股本0.5268%[13][15] - 各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数及占比明确[17]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21]
瑞丰新材: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10-22 19:44
委托理财决策 - 2024年10月22日通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议案[1]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80000万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3] 理财相关安排 - 委托理财有效期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3] - 授权董事长或代表签合同,授权期12个月[4] 风险与控制 - 委托理财有多种风险,选高安全性产品控制[7][9] - 多部门负责风险控制和监督[10]
瑞丰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2 19:44
决策通过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3]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5][6] 资金使用 - 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不超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7][8] - 可使用不超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9][11] - 可使用不超8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11][13] 股份限售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6人可解除相应限售[14][16]
瑞丰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2 19:44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7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 月22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市瑞丰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切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 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 ...
瑞丰新材: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10-21 16:17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5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募集资金净额 (二)募集资金到账及存放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24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6638号《验资报告》。上述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 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以下统称"甲方")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分行(以下统称"乙方")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丙方 ...
瑞丰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24-10-16 20:37
股东情况 - 中石化资本持有公司股份39,922,800股,占比13.68%[2] 减持计划 - 计划减持不超5,835,798股,比例不超2%[2] -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各不超2,917,899股,比例各不超1%[2] - 减持期为2024年11月7日至2025年2月6日[2] 减持相关 - 原因是自身资金安排,股份源于首发前及转增[4] - 拟减持价不低于上市前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价[4] - 未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6][7] 影响说明 - 减持不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影响经营[9]
瑞丰新材: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16 18:49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10月16日14:30现场会议召开,9:15 - 15:00网络投票[1] - 会议地点为新乡县大召营镇公司会议室[2] -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3] 参会股东情况 - 95人代表175,975,038股,占比61.4843%[6] - 89名中小股东代表23,899,625股,占比8.3503%[7]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175,939,255股,占99.9797%[9] - 中小股东同意23,863,842股,占99.8503%[9] 其他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为何诗博、陈茜[10] - 律师认为会议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10] - 备查文件为会议决议和法律意见书[11]
瑞丰新材: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16 18:49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决定10月16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1] - 2024年10月1日公司公告召开股东大会通知[1]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9:15 - 15:00,现场会议于14:30召开[5]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共95名,持有表决权股份175,975,038股,占比61.4843%[6] - 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6名,持有表决权股份112,924,581股,占比39.4550%[6] - 网络投票股东89名,持有表决权股份63,050,457股,占比22.0293%[7]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175,939,255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7%[10] - 中小股东对该议案同意23,863,84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3%[10]
瑞丰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0-08 17:17
回购计划 - 拟用1.5亿 - 3亿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价格不超55元/股[2] - 按上限测算,回购数量272.73 - 545.45万股,占比0.9462% - 1.8924%[2]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回购557.8613万股,占比1.9119%[4] - 最高成交价45元/股,最低36元/股,成交2.2808078537亿元[4] 未来展望 - 后续结合市场情况在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7] - 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