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龙互连(3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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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龙互连: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8 16:07
治理结构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1]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13] - 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13] 董事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2] - 兼任职务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 - 多方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4]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2]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4]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须在股东大会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5]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最低占比[5] - 重大资金支出有明确界定[5] - 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多项条件[6][8] - 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10%[6][8] - 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6][8] - 利润分配预案需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通过[8] - 股东大会审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同意[7][9] - 调整政策议案需经多方审议及高比例表决通过[1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股东回报规划[10] - 《公司章程》修订需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办理后续事宜[11]
兆龙互连:关于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8 16:07
业务决策 - 2023年4月21日相关会议、5月1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议案[1] - 公司及子公司可用不超8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开展业务,授权12个月,资金可循环使用[1] 业务现状 - 2023年度未实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证券与衍生品投资余额[2] 业务风险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汇率波动、内控、交易违约风险[3][4] 风险防控 - 执行制度,加强分析,调整策略,统一管理,定期审计,选有资质机构合作[5] 合规审查 - 2024年4月25日监事会认为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未违规[7] - 保荐机构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9]
兆龙互连: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可夫)
2024-04-28 16:07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会8次,现场2次,通讯6次,无委托和缺席[5] - 2023年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3次[5] - 2019年4月至今独立董事任职于公司[2]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尽责[24] 会议审议 - 2023年第二届董事会多次会议对多项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7][8][9]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审议多项事项[11] 公司合规 -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原则,表决程序合规,定价公允[19] - 公司定期报告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22] - 公司股权激励事项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23] 其他事项 - 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20] - 公司指定董秘办等协助独立董事履职[17]
兆龙互连: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曦)
2024-04-28 16:07
会议情况 - 2023年董事会应参加8次,现场4次、通讯4次,出席股东大会3次[5]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10] - 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11] 议案表决 - 2023年多次董事会会议对多项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6][7][8][9] 审计与报告 -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20] - 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22] 股权激励 -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相关议案[24]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加强学习,维护投资者利益[26]
兆龙互连: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28 16:07
合规运营 - 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且有效执行[2] - 按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内部审计部门[2]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并报告内部审计工作[3]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3] - 已披露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且内容完整[3] - 建立防止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或资源制度且无占用情形[3]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有效执行且使用与披露一致[4] - 股东完全履行相关承诺[5] - 完全执行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5] - 大额资金往来有真实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5] - 重大投资或重大合同履行无重大变化或风险[5] - 生产经营环境无重大变化或风险[5] - 前期监管和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整改[5] 业绩情况 - 公司业绩无大幅波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无明显异常[4] 内部问题 - 销售人员存在职务侵占嫌疑,案件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5] 应对策略 - 通过加强流程管控、开展合规教育完善内部控制[5] 检查信息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为2023年1月1日 - 2023年12月31日[2] - 现场检查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 - 12月31日、2024年1月29日 - 1月30日、2024年4月22日 - 4月25日[2]
兆龙互连: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伟巍)
2024-04-28 16:07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应参加董事会8次,通讯参加8次,出席股东大会3次[5] - 多次就多项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7][8][9][10] - 2024年将继续尽责履职提建议[26] 委员会会议 - 2023年薪酬与考核、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各召开3次会议[12] 报告披露 - 按时编制披露多份报告[21] 合规情况 - 关联交易、董事薪酬等事项合规[20][24][25]
兆龙互连: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8 16:07
证券代码:300913 证券简称:兆龙互连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各项生产经 营活动有序推进,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本数),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授信额度在有 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开具银行承兑、保函、 信用证及其他授信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 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最终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银行实际 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在上述授信期限和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 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与银行签署上述综合授信的有 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 ...
兆龙互连: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8 16:07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5月22日下午14:00召开现场会议[2] - 2024年5月22日全天可网络投票[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6日[4] - 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00 - 11:30、14:30 - 17:00[9]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7]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至15:00[18] 会议地点与方式 - 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士林工业区公司会议室[4] - 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股东选一种,重复表决以首次有效投票为准[3][4] 提案相关 - 提案4、12、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7] - 提案14选6名非独立董事、提案15选3名独立董事、提案16选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7] - 提案已由相关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告[7] - 提案15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深交所审核无异议方可表决[8] 其他 - 会议会期半天,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10]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913,投票简称为兆龙投票[14] - 已填妥及签署的股东参会登记表应于2024年5月21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25]
兆龙互连: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姚可夫)
2024-04-28 16:07
独立董事提名 - 姚可夫被提名为兆龙互连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6][8] - 近十二个月、三十六个月无相关违规情形[9][10]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未连续任职超六年[12]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12] - 任职遵守规定,履职不受利害关系方影响[13]
兆龙互连: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姚可夫)
2024-04-28 16:07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姚可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9]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不适任情形[11] - 被提名人无证券市场禁入等违规情况[11][12][13]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