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朗特智能(300916)
icon
搜索文档
朗特智能: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024-03-21 18:02
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4)第 441A003090 号 目 录 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1-2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2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特智能公司") 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朗特智能公司 2023 年 12月 31 日的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 ...
朗特智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3-21 18:0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特智能"、"公司"或"上市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7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 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 ...
朗特智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3-21 18:02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5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 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其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2024 年度拟向银行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包括但不 限于贷款、银行票据业务、信用证等有关业务。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以 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 12 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 可循环使用。此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以公 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在 2024 ...
朗特智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1 18:02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2024年3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8日 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韦永校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苟兴荣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 ...
朗特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21 18:02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深圳朗特智能 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成立于 1981 年,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 琦先生。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 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 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 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 致同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 ...
朗特智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3-21 18:0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特智能"、"公司"或"上市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 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在总额度不超过 6,000.00 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经授权后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 ...
朗特智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3-21 18:02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结合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 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或"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 ...
朗特智能: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3-21 18:02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财务报告已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致同审字(2024)第 441A003435 号), 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的有关情况汇报如 下: | 项目 | 2023 年 | 2022 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1,029,037,049.39 | 1,291,331,635.38 | -20.3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 108,507,819.26 | 181,105,616.27 | -40.0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 88,579,295.85 | 168,667,177.13 | -47.48% | | 的净利润(元)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 122,310,832.10 | 215,861,861.69 | -43.34% | | 流量净额(元) | |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朗特智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鹏志)
2024-03-21 18:02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鹏志)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权利,依法履行职责,在2023年 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李鹏志先生,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和冈比亚共 和国永久居留权,民革党员,博士,研究员。曾任安徽省淮北市纺织一厂计划处 主管,美国MARKWINS公司财务资讯部经理,瑞士ASPRO科技公司财务及资讯 部总监,芬兰赛尔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
朗特智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3-21 18:02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第二十五条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第二十五条 | |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 |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 |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 |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 | 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 | 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 | 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 | 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 |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 | |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 | | 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 | | 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 | 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 | …… | | 会议决议。 | | | | …… | | | | 第一百五十八条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第一百五十八条 | |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 |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 | | 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 | 据年度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