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服务(3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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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1 16:04
| 编制单位: | |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 |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 | 2023年初占用 | 2023年度占用 | | 2023年度占 | 2023年度偿还 | 2023年末占用 | | | | 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科目 | 资金余额 | 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 | 用资金的利 息(如有) | 累计发生金额 | 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控股股东、实际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控制人及其附属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企业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 | | | | | | | | | - | | ...
特发服务: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1 16:04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48亿元,同比增长22.04%[2] - 2023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72亿元,同比增长6.46%[2] - 2023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20亿元,同比增长5.30%[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参与竞标四川大金源天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增资项目,2023年8月完成增资及工商登记[3][4] 其他新策略 - 公司制定《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 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6] - 公司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完善沟通渠道和方式[18] - 公司将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披露工作整体质量[18] 公司治理 - 公司完成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补选工作[7] -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8次会议,审议通过45项议案,提交18项议案至股东大会审议[9] - 2023年公司全部董事均出席或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9]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组织召开5次股东大会[11] -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11次[13] 利润分配 -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69,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3,800,000元(含税),已实施完毕[5] 会议审议 - 2023年4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0] - 2023年8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0] - 2023年10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10] - 2023年5月15日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1] - 2023年6月12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11] - 2023年9月28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 - 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1] - 2023年11月14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1] - 2023年12月29日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1]
特发服务: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4-21 16:04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936.86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帮助。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 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 格人民币 18.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
特发服务: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2024-03-22 17:14
容诚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陈链武先生、秦昌明先生作 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谭代明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审计服务。由于容诚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张莉萍女士、秦昌明先生作为 签字注册会计师,姚海士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 2023 年 审计服务。 一、 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莉萍女士、秦昌明先生,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为姚海士先生。 。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4-002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
特发服务: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1-26 17: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4-001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 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2024 年 1 月 25 日、20204 年 1 月 2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采用函询、网络通讯和现场 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 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所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形; 一、 4、经核查,公司、控股 ...
特发服务: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29 19:01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2、23 层(518048) 22、23 / F, Tower 1, Excellence Century Center FuHua 3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518048 电话(Tel):86-755-82816698 传真(Fax):86-755-82816898 致: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特发服 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者"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 贵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中 ...
特发服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9 18:58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3-068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 12 月 29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 1010 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公 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特别提示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陈宝杰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
特发服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19 20:01
股本情况 - 公司首次发行后总股本100,000,000股,2021年6月转增后增至130,000,000股,2022年6月增至169,000,000股[5][7][8] - 截至公告披露日,总股本169,000,000股,无限售股86,612,500股占比51.25%,限售股82,387,500股占比48.75%[8] 限售股解禁 - 2023年12月21日82,387,500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占总股本48.75%[3][4][20] - 申请解除限售股东为特发集团和特发投资,户数2户[9][20] - 变动后有限售股为0,无限售股占比100%[22] 减持限制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每年不超首发前持股5%[15]
特发服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3-12-19 20:0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服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特发服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 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0 号)同意注册,深圳市特发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发服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500 万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5,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 成后,公司总股 ...
特发服务: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2 20:56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3-066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 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3 ...